鹤岗多措并举打赢年报信息公示工作攻坚战

22.07.2016  22:34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2015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截至2016年6月30日,鹤岗市应报企业5713户,实报5195户,企业年报率达 90.9%,超额完成了黑龙江省工商局下达的85%的工作目标,较全省平均年报率超出了2个百分点,较全国年报公示率超出了2.58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企业年报公示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多次召开年报工作推进会、协调会、督导会,要求全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监管分局积极履行职责,采取对未年报企业实行包片、包干到户、逐户走访宣传、对录入信息有困难企业现场指导录入等多种有效办法,抓好推进落实。并坚持定期召开年报工作例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作法,安排部署重点推进工作,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公示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全员发动,逐户督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监管单位认真走访企业开展督导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好行业主管职责。督促银行、保险、电信、石油、石化等企业集团对所属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统一组织、统一办理、统一督查。

  三是联合惩戒,信用约束。对未按规定时限年报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