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1.08.2016  14:34

  目前,大兴安岭地区所辖5个县(区)已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塔河县、呼玛县计划于8月5日、8月18日前分别实现发新停旧。 一是专题部署,开展实地调研。 为贯彻落实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兴安岭地区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近期工作,对进度滞后的县、区加大督导力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逐项解决难题,确保取得实效。7月18日,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曹宪双到塔河县进行实地调研,查找推进进度缓慢的原因,并督促解决,确保该县在8月初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二是驻点督导,合力推进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与软件开发专业人员,到进度滞后的呼玛县、塔河县进行驻点督导,着力推进两县人员划转和资料移交工作,通过沟通、督导,两县已同意人员划转和资料移交事项。同时,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和发证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发证打下坚实基础。(大兴安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