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院“三个强化”追诉漏罪漏犯

20.04.2017  14:51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意识,创新法律监督机制,多措并举加大追诉漏罪漏犯的工作力度。2016年以来,该院公诉部门共追诉漏罪3件3人,追诉漏犯1人,法院均已做有罪判决。
  强化审查工作,深挖追诉线索。办案人通过反复审查卷宗材料,仔细核实证据,注意各种证据之间的关联性。针对各类案件的作案方式和特点,总结追诉漏罪漏犯的规律,从案件性质、犯罪主体及涉案人员等方面确定追诉重点。
  强化协调配合,实现精准打击。公诉部门与侦监部门建立健全捕诉联动机制,发现公安机关未经批捕程序直接起诉案件中有漏犯并需要逮捕的,及时将情况通知给侦监部门使其督促公安机关尽快追捕并移送审查起诉。发现漏罪、漏犯线索后,及时与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沟通,听取其意见建议;在追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的手段。
  强化自行补查,收集“卷外”证据。从被害人及证人的陈述中发现疑点和线索,确定追诉漏犯漏罪的突破口,结合全案收集能够追诉漏罪漏犯的相关证据;从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现问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阅历、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不放过任何可疑环节,令犯罪嫌疑人不能自圆其说从而交代漏罪或漏犯。发现漏罪、漏犯线索后,若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未能调取证据或对个别主要证据存在疑问时,通过进入犯罪现场实地勘察的方式,及时查清相关犯罪事实,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