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制定下沉防疫工作规范指引

07.03.2020  23:31

为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下沉社区防疫第一线工作,根据《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基层社区工作职责》《下派社区干部的防护提示》,结合当地防疫形势和大同区委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编队管理

    1.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沉大同区抗疫战斗队(经下简称“战斗队”)由33名干警组成。另有不少于11名干警作为后备队员,定期批次轮换。

    2.战斗队设领队(前线指挥)1人,负责与市直下沉大同区防疫工作队协调组、街道社区沟通协调防疫事务,管理队务,指挥一线工作。

    3.战斗队下设若干工作组,派驻同福街道同萨、同乐、同春、同庆、同心5个社区,和苑街道同安、同城、同园3个社区,高平街道晨光、朝阳2个社区,林源街道红旗、乐园2个社区,以及庆葡街道兴志社区。

    4.每个工作组由3名队员组成(其中,红旗、乐园、兴志社区与检察院工作队混合编组),设组长1人,负责与所在街道社区沟通协调防疫事务,管理、指挥本组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落实市防疫指挥部关于社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

    2.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参与社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工作,实施包片、包楼、包户,防止疫情输入、扩散、输出。

    3.落实社区封闭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小区一个出入口,指导下载、使用龙江健康码,居民两天一个证,专人卡点 24 小时值守,出入测温登记,外来人员劝返等小区管理措施。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与确诊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武汉史来庆发热人员”等四种人居住区域实施隔离管控。

    4.积极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引导小区居民积极响应防疫号召,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主动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排查和管控工作,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人群聚集引起的疫情传播。

    5.督导社区环境整治。督促物业企业开展社区全方位环境卫生治理,定期对小区及公共场所进行清洁、通风和消毒。

    6.助力复工复产。对社区范围内经批准允许开业的超市、蔬菜店、水果店、粮油店、理发店等其他经营性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管(场所消毒、经营者和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进店人员逐一登记并体温检测、人距不少于一米)。

    7.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战斗队、工作组成立临时党支部,高举党的旗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有效带动基层社区广大党员干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8.根据协调组指令和大同区委要求、街道社区请求,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防护措施

    1.佩戴口罩(最好是医用外科口罩)。

    2.工作交接材料或物品时尽量佩戴手套(乳胶手套最佳)。

    3.每天固定外出衣物,尽量穿戴长款外套或者雨衣,拉好拉链和扣子,提高防护作用。

    4.工作中尽量戴帽子,做好头部防护。

    5.随身携带消毒液,与其他人员接触后及时进行消毒。

    6.与社区居民及工作同事交流过程中,尽量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不要近距离接触。

    7.工作中严禁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接触。

    8.回到家中要及时更换衣物、洗手并进行消毒,在完成以上事项之前,绝对不要和家人、尤其是儿童、老人进行亲密接触。

    四、纪律规范

    1.坚守岗位。上午到岗时间为8:30时,午餐时间为11:30时,下午到岗时间为13:30时,离岗时间为17:00时。未经领队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如有工作需要、身体健康、家庭事务等方面原因不能到岗或离岗的,应当依规履行请销假程序。

    2.听从指挥。要主动接受市直下沉大同区防疫工作队协调组的巡视巡查和监督指导,尊重大同区委、街道社区工作指令和意见。如有异议,应当向领队报告,并陈述理由。

    3.服从管理。要严格遵守法纪、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接受并严格执行领队和组长的工作部署。如遇突发紧急事件或情势变更,应当及时向领队报告。

    4.恪尽职守。要按照本工作指引第二条的规定,敢抓敢管、严抓细管,不得降低标准,严禁敷衍塞责。日常防疫工作应当由两名队员以上或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一道两人以上进行。随身携带手机或其他摄录设备,发现问题或遇有暴力冲卡,拍照留存、固定证据,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5.密切配合。要与街道社区加强交流,发现问题漏洞、短板弱项,应当及时反馈,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

    6.注重形象。执勤中要做到衣冠整洁、站姿端正,在左上臂佩戴袖标,左胸前佩戴党徽。要注意工作方法,讲求礼仪,以劝导、说服为主。在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谨言慎行,不得向群众发表、散布非官方证实的信息。

    7.工作报告。每天下午离岗返回后,各车辆驾驶员(考斯特由队务负责)报告车辆安全返回情况。如果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要即时向后勤保障处提出维修或调换车辆建议。各工作组组长要在20时前将本组当日防疫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发至“市法院下沉大同抗疫战斗队”群和“市直下沉大同区防疫工作队”群。

    8.加强宣传。各工作组及各队员要增强大局观念、团队意识,加强防疫工作宣传,将精彩瞬间、感人场景拍照发至工作群。要记好抗疫日志,适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推荐先进事迹和典型,公开推广、报道,扩大我院防疫工作社会影响力,树立法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并善于担当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沉让胡路区抗疫战斗队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下沉社区防疫第一线工作,根据《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基层社区工作职责》《下派社区干部的防护提示》,结合当地防疫形势和让胡路区委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编队管理

    1.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沉让胡路区抗疫战斗队(以下简称“战斗队”)由44名干警组成。

    2.战斗队设领队(前线指挥)1人,负责与市直下沉让胡路区防疫工作队协调组、街道社区沟通协调防疫事务,管理队务,指挥一线工作。

    3.战斗队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创业城街道组、东湖街道组及旭园街道组。

    4.创业城街道组下设两个卡口岗位,各由8名队员组成。东湖街道组由8名队员组成,旭园街道组由6名队员组成。四个工作岗位各设组长1人,负责与所在街道社区沟通协调防疫事务,管理、指挥本岗位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落实市防疫指挥部及让胡路区防疫指挥部关于社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

    2.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分工部署。创业城街道组负责创业城一区、三区卡口的值守任务,东湖街道组负责东湖二区卡口的值守任务。旭园街道组负责对该街道内往来人员信息的录入、统计、走访、排查工作。

    3.落实社区封闭管控措施。对于创业城街道组及东湖街道组负责的三个小区卡口,除因工作及特殊情况需外出小区外,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小区,生活资料一律实行配送制。对必须出入人员详细登记出入信息、测温合格后方准出入。除特殊情况外,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小区。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与确诊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武汉史来庆发热人员”等四种人及服刑出狱人员、国外返回人员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实施隔离管控。

    4.落实统计工作细致到位。对于旭园街道组负责的信息统计工作,要细中加细,确保不输错一个姓名、一个行程、一个数字,为防疫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5.积极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引导小区居民积极响应防疫号召,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排查和管控工作,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人群聚集引起的疫情传播。

    6.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战斗队、工作组成立临时党支部,高举党的旗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有效带动基层社区广大党员干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7.根据协调组指令和让胡路区委要求、街道社区请求,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防护措施

    1.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按口罩使用时限及时更换。

    2.工作交接材料或物品时佩戴乳胶手套。

    3.工作期间穿戴的外套、外裤及鞋与非工作期间的衣物区分开来,并分开放置。

    4.下岗回家后首先更换衣物、使用消毒液进行全面消毒,同时洗手并进行消毒。在完成以上事项之前,绝对不要和家人、尤其是儿童、老人进行亲密接触。

    5.工作期间随身携带消毒液。与其他人员接触后及时进行消毒。

    6.工作中尽量戴帽子,做好头部防护与保暖。

    7.与社区居民及工作同事交流过程中,尽量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8.工作中严禁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接触。

    四、纪律规范

    1.坚守岗位。旭园街道组上岗时间为每日8时30分,下岗时间为每日17时。创业城街道组及东湖街道组每日分上、下午两班制轮换。上午岗工作时间为7时至14时,下午岗工作时间为14时至21时。未经领队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上、下岗队员在工作群内进行实时签到。如有工作需要、身体健康、家庭事务等方面原因不能到岗或中途离岗的,应当依规履行请销假手续。

    2.听从指挥。主动接受市直下沉让胡路区防疫工作队协调组的巡视巡查和监督指导,尊重让胡路区委、街道社区工作指令和意见。如有异议,应当向领队报告,并陈述理由。

    3.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法纪、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接受并严格执行领队和组长的工作部署。如遇突发紧急事件或情势变更,应当及时向领队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不得擅作主张。

    4.恪尽职守。敢抓敢管、严抓细管,不得降低标准,严禁敷衍塞责。不得与小区居民发生言语或行为冲突,耐心劝返。随身携带手机或其他摄录设备,发现问题或遇有暴力冲卡等行为,拍照留存、固定证据。各岗位法警负责本岗位警车的使用、车况及安全情况。

    5.密切配合。要与街道社区加强交流,发现问题漏洞、短板弱项,应当及时反馈,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

    6.注重形象。执勤中要做到衣冠整洁、站姿端正,左上臂佩戴防疫专用袖标。谨言慎行,不得向群众发表、散布非官方证实的信息。

    7.工作报告。各岗位队员要将一天的工作情况定时向各组组长汇报。各组组长定时向领队汇报。

    8.加强宣传。各工作组及各队员要增强大局观念、团队意识,加强防疫工作宣传,将精彩瞬间、感人场景拍照发至工作群。要记好抗疫日志,适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推荐先进事迹和典型,公开推广、报道,扩大我院防疫工作社会影响力,树立法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并善于担当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工作指引》从四个方面规范了联防联控工作:

    一、编队管理

    明确在防控力量上,让胡路、大同区抗疫战斗队分别由44名和33名干警组成,另有11名干警作为大同队一方后备定期轮换;在组织领导上,分别设领队1人,统筹负责与市直下沉工作协调组、街道社区沟通协调防疫事务及队务管理、一线指挥;在责任分工上,分别设立3个和13个工作组,由3至8名队员组成,协同负责街道卡口的联防联控工作。

    二、 工作职责

    负责抓好联防联控,落实市防疫指挥部关于社区疫情防控的部署、社区疫情防控要求、社区封闭管控措施及社区环境整治督导;抓好防疫宣传,引导社区居民响应防疫号召、养成卫生习惯、提升防范意识、配合防疫排查管控;抓好商服巡查,对超市、蔬菜店、水果店、粮油店及陆续复工复产等经营性场所,巡查监管是否符合防疫要求;抓好党建引领,在2个战斗队及所属工作组分别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强化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作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三、 防护措施

    要求做好保暖防寒工作,尽量穿戴棉帽、棉裤、棉鞋、外套;做好接触防范工作,坚持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按口罩使用时限及时更换,与社区居民、抗疫队员交流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在材料交接、物品移转时一律佩戴乳胶手套,值守期间与居家期间衣物隔离、分开放置,尤其严禁与疑似病患、确诊病患违规接触;做好消杀防疫工作,坚持工作期间随身携带消毒液、随时接触随时消杀,换岗返家后首先更换衣物、全面消杀。

    四、纪律规范

    要求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到岗、离岗时间,未经领队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听从指挥,主动接受市直下沉防疫工作协调组的巡视巡查和监督指导,尊重地方党委、街道社区的工作指令和防控意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纪律法律、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领队、组长的部署要求,遇有突发紧急事件及时报告领队;恪尽职守,领导与组长要敢抓敢管、严抓细管,日常防疫工作由两名以上队员或与社区人员一道值岗,遇有拒检或强行冲卡行为拍照留存、固定证据;密切配合,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交流,发现防控隐患、防控短板及时反馈,协同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注重形象,执勤过程中注意规范言行举止,佩戴袖标、佩戴党徽,不得向居民发表、散布非官方证实的信息;报告工作,离岗返院后各驾驶员要及时报告车辆安全状况,各工作队和工作组要按时总结当日防疫工作;加强宣传,注重增强大局观念、团队意识,记好抗疫日志,加强抗疫宣传,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切实树立法院联防联控工作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