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制定诉讼防疫地方标准

19.03.2020  15:24


    为适应疫情防控,尤其是法院全面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需要,大庆中院认真落实省法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大庆市委返岗复工疫情防控的要求,在全国法院率先研究制定《大庆法院系统返岗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操作指南》,对返岗复工后有序恢复线下诉讼服务、案件审理的疫情防控进行标准化规范,被整体性纳入大庆市地方标准,由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并于3月11日正式实施。

    疫情缓解、全面返岗后,将不可避免出现大量案件涌入法院、集中开庭的情况。涉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含律师)、公诉人(检察官)等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群体的人员将来院参加诉讼,法院系统疫情防控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不仅关系到案件能否公正高效审理,尤其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大庆中院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实际,充分考虑包括复工复产企业在内的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制定了符合规范、便于操作、一体实施的诉讼防疫《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共分为9章、3个资料性附录,从组织管理、出入管理、内部管控、健康管理、物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疫情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附有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值守制度、疫情防控报告制度、防控消毒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追踪、离院制度、干警健康管理制度及垃圾分类处理等8个配套制度,适用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大庆市两级法院及来院参加诉讼活动的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