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执结一起涉6.6万平方米土地、28栋建筑物异地强迁案件

05.08.2019  19:43


    为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大庆中院执行局深入开展惩赖行动,不畏艰难、不惧险阻、迅速出击。2019年8月1日清晨,75名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在中院整装出发,赴齐齐哈尔异地强制执行,历经一周的准备和四小时现场工作,6.6万平方米土地和28栋建筑物(价值7600万元)当场顺利交付申请人。

    关某某申请执行东北某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某、金某某借款合同一案,自大庆中院2018年6月6日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大庆中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王某名下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6.6万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房产及土地经过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关某某自愿以拍卖所定的保留价7600万元接受房产及土地。被执行人王某、东北某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某某先后提出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均被依法驳回。

    2018年11月19日,大庆中院发出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王某主动交付涉案房屋及土地,但被执行人王某拒收。2018年12月4日,大庆中院发出强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王某在2018年12月9日前主动迁出,但被执行人王某未履行。在省法院驳回被执行人王某执行复议申请后,2019年4月15日,大庆中院再次下发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王某于2019年4月19日主动迁出,但被执行人王某依旧未履行。强迁公告发布后,被执行人多次散布如强制执行将有数百名企业员工采取护厂行动的信息,意图恐吓执行法官知难而退。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大庆中院决定实施强迁。由于本案执行标的大、执行难度大、执行规模大,为保障强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出现暴力抗法事件,大庆中院成立了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谢洪程为总指挥的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执行疏导组、现场警戒组、执行实施组、指挥中心联络组、媒体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6个行动小组,制订了严密的执行方案,并邀请省电视台记者现场见证执行。行动前,中院执行局先后召开了案件分析会、工作协调会、行动动员会,对此次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8月1日清晨5时30分,全体参战干警在大庆中院列队集合,总指挥谢洪程局长作最后行动部署。

    早6时整,随着谢洪程局长下达出发命令,全体执行干警迅即赶赴执行现场。

    早8时,经过一路奔波,执行干警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并向在场的2名留守职工释法说理,依法维护现场秩序,并立即通过视频连线将现场情况向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报告。

    大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在执行指挥中心坐镇指挥,通过视频连线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就执行中干警人身安全、规范执行、后勤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下达了现场执行命令。

    早8时10分,按照院领导要求和方案部署,现场警戒组、执行疏导组设置起警戒线,耐心劝离围观群众,加强现场安全维护工作。

    早8时30分,现场秩序稳定后,执行实施组依次打开厂房和车间大门,根据强迁物品分类,房产清点小组、设备清点小组、厂区清点小组的干警有序分工、分头行动,对厂房、车间内的物品逐一核对、登记。八月的盛夏骄阳似火,室外温度达到36度,全体参战干警头顶烈日,挥汗如雨。由于该企业停业已久,厂区内到处充斥着垃圾、旧物、灰尘,干警们不怕脏累,耐心核对查封物品清单,逐一清点现场物品。

    中午11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干警们放弃午休时间,午餐就简,人手一份盒饭,站在厂房边、挤在车辆里、蹲在屋檐下迅速用餐后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中午12时许,原计划一天才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参战干警仅用四小时就全部完成,现场没有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中午12时30分,经过四小时的奋战,参战干警向指挥中心汇报战果,胜利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