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三措施提升案件质效

28.07.2016  03:06

  大庆市红岗法院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强化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司法公开、监督机制等举措,着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提升案件质效。

  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实行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上半年,除对各庭每月所结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外,又开展了庭审评查、合议评查、审委会评查以及裁判文书评查的“四评查”专项活动,提出整改意见15条,发出整改通报6期。对2015年以来的所有上诉、抗诉案件和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

  加强对案件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管理和提示预警。充分利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案件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管理和提示预警,对于即将超审限案件,由审监庭通过内网和电话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加大对延长、中止、中断计算审限的案件进行清查。

  加大审判督查力度。成立了由纪检组牵头,审监庭、政工科、研究室等多个部门共同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进行全面评查,对存在的问题由纪检组进行督办整改,力争审判质效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