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增效诉源治理 助推无讼社区建立

24.05.2023  18:02


    为切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更大地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作用,积极推动社会整体联动的共治格局和联动机制,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打造“一街道一庭室”诉源治理工作特色品牌,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将“无讼”理念融入社会治理,创新矛盾纠纷网格化源头治理工作,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建好“法官驿站”,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建立以“法官驿站”为物理载体,以驻站法官为实施主体,以街道(乡镇)基层组织人员为参与对象,集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为一体的网格式综合体系。结合大庆市红岗区共有6个街道和1个乡镇实际,构建“1+N”基层诉讼服务新模式,法官驿站与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形成融合互补、共建调解的格局。

    由红岗区法院立案庭、民庭、综合审判庭、快审团队、刑庭、八百垧法庭、执行局7个审判执行部门,分别与7个街道(乡镇)对接,在街道(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官驿站,年初以来,各庭室已经完成了与7个街道(乡镇)对接建站工作。法官定期值班驻站开展工作,设置群众咨询台,针对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联系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效节约时间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驿站法律咨询“最多跑一趟”的目标。

    各庭室组织本庭室法官或法官助理每半个月进驻一次开展工作,有特殊案件需要法官指导调解,街道与对接庭室提前联系,法官随时进驻,打通基层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每位群众都能享受到专业、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

    发挥“阵地作用”,形成法治服务“目标式导向

    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矛盾纠纷网格化源头治理工作专班,庭室长为驿站工作负责人,建立健全“驿站”,选派优质审判力量,形成诉前调解工作合力。

    “法官驿站”实行定期值班制,建立驻站法官月度任务、季度任务清单。将法官在驿站工作时长、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因素,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与职务职级、法官等级、绩效工资等挂钩,切实推动“法官驿站”发挥司法服务基层“前沿阵地”作用。

    努力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网上立案、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司法服务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切实提升矛盾纠纷诉前成功化解率,有效遏制诉讼增量,降低新收案件比例,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形成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实现万人成诉率下降、总体访量同比下降、初次信访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

    抓实“诉源对接”,聚合基层治理“综合性力量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靠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机制。

    强化矛盾诉源对接,建立以“驿站法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为核心的工作半径,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基层治理关键属性、资源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功能互补,形成解纷合力,驿站法官指导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真正实现“家门口”调解。

    坚持指导前移,以非诉引导、联合调解,化解社区(村居)内婚姻、继承、赡养、土地等家庭邻里“小事”,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年初以来,诉前化解案件共639件,将群众矛盾解决在当地,消灭于萌芽。对社会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及时引入诉讼程序,及时立案、审执,防止矛盾纠纷演化成信访案件。

    落实“普法之责”,提供基层法宣“引导式服务

    开展基层法治“五项”引导服务,驿站法官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培训活动、法官上门走访、共建结对、巡回审判、司法建议。面向负责的街道(乡镇),联合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开展网上立案、线上诉讼培训,提高线上诉讼服务的实际使用,针对辖区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快速开展问询答复。简单问题即时答复,复杂问题转交所属条线精细研究,由各条线分管领导负责督办、答复,做到问询有人查,咨询有人答,诉求有人记,困难有人帮。

    驻站法官定期开展宣传活动,以法律知识和实际案例带动影响身边群众,年初以来,驻站法官已经开展7次普法宣传,力图以街道、社区为进图窗口,将示范案件的审理延伸至类案每一位当事人,以小切口促成大调解,促进人民群众“学法、信法、用法”的行为自觉,达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