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小额诉讼案件进入“快车道”

11.07.2016  23:38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其对司法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从传统的“厌讼”、“息讼”转变为把“打官司”作为维护自身权利的一把利器。大庆市让胡路区辖区居民、企业众多,民事案件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成为普遍矛盾,相对匮乏的司法资源无法满足当今社会的司法需求。而对于大量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有助于迅速解决纠纷,提高诉讼效率。

  其一,小额诉讼程序并非可用可不用,也就是说当事人和法官都没有权利选择或者规避该程序的适用,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都必须适用该程序审理。其二,在决定适用该程序审理后,应当告知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及一审终审的含义,并明确告知当事人对适用该程序有异议可在开庭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其三,法律设置小额诉讼程序的意义在于简案简办,节约司法资源。

  随着6月22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第一份表格式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标志着让胡路区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将全部采用简化型裁判文书,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开始进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