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零距离”

08.11.2017  01:34

    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邀请大庆市公安局东光分局公安干警和社区群众3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并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进行了现场庭审观摩。

    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在大庆市龙凤区名都晓荷塘火锅店,酒后因结账琐事同收银员王某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张某某冲进吧台内薅住王某某的头发将其拽出并用脚踹已怀孕的王某某的腹部一脚,被人拉开后被告人张某某又将火锅店吧台上的茶杯、鱼缸等物品故意损坏。大庆市公安局东光分局民警房亚洲、吴军庭接110指令赶到现场,对被告人张某某口头传唤至大庆市公安局东光分局。被告人张某某拒绝传唤,不予配合。民警依法对其强制传唤,在传唤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对出警民警房亚洲、吴军庭进行抓、挠、咬等行为妨碍其执法,致使二名民警受伤,后被当场抓获。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当庭认罪并对其行为表示深深的悔恨、对受伤的民警表示真诚的歉意。整个庭审过程有序进行,规范严谨,充分展现了龙凤区法院的审判工作作风和公正司法水平。

    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法院开放日”这一活动,直观地感受到区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以及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思路、新进展,深切地感受到区法院在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这不仅仅是阳光司法的缩影,更是公正司法的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