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法院: 坚持 “三公开”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02.09.2016  02:32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创新立案、审务、审判等方面的公开制度和方式方法,把司法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以司法公开促进公正廉洁,实现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立案公开,提供 “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有信访登记、材料转收、立案登记、诉讼收费和案件查询5个窗口,具备10余项职能,切实保证当事人庭审外的诉讼行为都能在窗口得到指引和回应。将立案条件、诉讼程序、办案流程等上墙明示,印发诉讼指南、诉讼文书样式等宣传资料,设置查询一体机,方便当事人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查询服务。

  审务公开,让人民群众更了解法院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实行自由旁听制度,公民持合法有效证件,通过安检后,均可参加案件旁听。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人民群众在开放日可以走进法院,参观审判庭、办公室、荣誉室等,全面真实了解法院工作。

  审判公开,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一些有影响、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主动和新闻媒体结合,对审理全程进行录音、摄像,切实做到公开公正。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法定情形外,均按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案件审理经过,便于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