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法院:探索“互联网+”新模式惩治“老赖”

03.12.2015  18:02

        大庆市龙凤法院全面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执行查控体系,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以来,使用执行指挥中心查询2000余次,涉案1300余件,执行标的近亿元。

        龙凤法院以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契机,努力探索执行工作信息化新模式。连接查询网络,实现对被执行人身份、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的网络查询、冻结与查封、银行存款网络扣划等功能,形成了高效便捷的执行运行机制。截止目前,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可供执行存款9000余万元,推动了197件案件及时执结,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2012年12月,李某由于经营上的需要,向王某借款35000元购买了一台机器,承诺自2013年起逐月归还。但至2014年10月,李某都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王某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于2014年11月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法院执行。但被执行人李某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就再也没有行踪线索,逃避执行,而且王某无法提供李某财产线索。经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在大庆市四个银行拥有存款6万多元,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网络平台冻结被执行人李某的账户,被执行人3天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严惩失信,多元化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龙凤法院合理运用信用惩戒功能,通过执行指挥系统向协助单位推送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接受信用惩戒措施反馈信息,依法对413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申请执行人张某受被执行人黄某委托代为购买一套房屋,垫付了房款并将该房交付于黄某,但黄某却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将房款结算。经龙凤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黄某偿还63785.42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向龙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黄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执行法官便告知黄某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黄某依旧不履行义务。不久,黄某一家出游,只有黄某不能购买飞机票。经咨询得之,黄某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黄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