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防治水污染列出时间表 环保不达标将亮“红黄牌”

26.01.2016  08:45

  近日,大庆市制定出台了《大庆市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10个方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提出到2020年,大庆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总体高于93%;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安肇新河流域大庆市辖区内污染源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

  《方案》确定了总计61项工作任务。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今年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专项整治石化、采掘、造纸等九大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实施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提标改造;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2017年底前,宏伟、林源等9个工业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按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管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自今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2018年底前,完成农田灌溉综合治理和减水任务。

  今后,大庆市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今年起,将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记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