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颁发首个不动产权证 多证变一证便企利民

26.08.2016  22:05
郑苏江(右一)拿到我市颁发出的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 - 新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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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苏江(右一)拿到我市颁发出的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

  原标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百湖 “多证”变“一证”便企利民

  我市颁发首个不动产权证

  此前所颁发的土地、房产等证书依然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

  8月25日上午9时,市委常委、副市长任贵生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亲手将我市颁出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交到了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郑苏江的手中,这标志着从8月25日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大庆正式落地。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何意义,有什么好处?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那么原有的各类不动产证书(证明)需不需要马上更换,是否继续有效呢?对于这些问题,当日大庆晚报记者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相关采访。

   推行不动产登记一举多得

  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告诉大庆晚报记者,一段时间以来,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相继实施,全国多个城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逐渐拉开了大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部署下,经过前期紧张的筹备,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顺利完成,达到了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各项标准。为此,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从8月25起在大庆市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我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此举也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相关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实现了“四统一”,优化了工作流程,可实现审批、交易和登记等信息在有关部门间共享,一方面将大大提高政府的办证效率,减少许多办证环节,让企业、百姓少跑腿,更便利;另一方面可提高登记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让交易更安全,让保护更有效。

   不出辖区就可以办理

  大庆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组建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方便大家办理相应的业务,我市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及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红岗区国土资源部门分别设置了不动产登记窗口。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把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是考虑到税务、银行等部门已经在此设置了服务窗口,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以方便缴纳相关费用;同时,土地、规划、建设、林业等部门的审批、交易业务已经进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与这些部门进行协同办公,群众在办理完成审批、交易业务后,不出辖区大厅便能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待将来条件具备时,还要把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到乡镇,让广大群众不出乡镇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