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冷处理”婚姻案件效果好

16.11.2016  01:32

  “感谢你们大庆高新区法院,通过婚姻“冷处理”,把我们夫妻从离婚的边缘中解救出来,并给了我一次续缘的机会,我要感谢你们法官!”5月23日上午,一位姓陈的中年男子拉着妻子的手,一同来到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特意来感谢主审法官刘铁军,并为其送上锦旗。

  这得益于该院婚姻案件“冷处理”的创新举措。针对离婚案件中出现为数不少的当事人,往往因一时冲动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如果裁判双方离婚,则又会往往给双方及子女带来莫大的伤害,另外,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为此,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从今年初开始推行离婚案件 “冷处理” 的新举措。

  所谓“冷处理”,即对于离婚纠纷案件,由主审法官首先询问双方是否愿意离婚,如果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的,这时法官会改变传统的审判思路,审判方向并非马上转变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而是仍然采取多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讲解离婚后的法律后果及对孩子成长的消积影响,并让彼此进行换位思考。在此基础上,再征询当事人意见,是否同意三个月以内的“冷处理期”。如果同意,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计入审限,并告知当事人“冷处理”后并不影响当事人将来离婚案件的处理结果,目的就是为了修复当事人情感,让当事人在感情上不留有任何遗憾。具体“冷处理”期限的长短,则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和当事人的需要来决定。

  经“冷处理”后如果和好的,则由原告申请撤诉;仍未和好的,双方当事人仍可申请对离婚、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进行一并处理,法院将一并裁决。

  为使“冷处理”更加专业化,该院还采取专人审理的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由两名审判员专司此类案件,并在审判中注重经验的总结,切实提升了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最大程度地维护家庭和谐。

  “冷处理”新举措的推行,有效地提升了婚姻案件办理的质效,并广受赞誉。截至5月30日,该院今年共审结离婚案件87件,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处理”后,其中55件因当事人和好而申请撤诉,调解离婚9件、判决不准离婚16件、判决离婚7件,依法维持婚姻率高达81.6%,极大促进了当事人家庭和谐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