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聚力聚焦6大方面问题推进巡视整改

02.02.2015  12:04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8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黑龙江进行了巡视。2014年10月28日,中央巡视组向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王宪魁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日程,以严肃认真的鲜明态度和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查处案件数量偏少,对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一些地方买官卖官问题突出,没能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等问题,着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反腐高压态势。

  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全省已立案812人,涉及厅级干部 19人,处级干部159人,移送司法机关107人。高度重视“一把手”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严肃查处了鸡西市委原书记许兆君、齐齐哈尔市委原书记杨信、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高学文、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原专员单增庆、龙江银行原董事长杨进先、省建设集团原董事长张厚等一批重大腐败案件。

  加大对买官卖官案件处理力度。鸡东县委原书记李树海案涉案人员已处理完毕。佳木斯市委原书记林秀山案涉及的省管干部已经立案,省农垦总局原党委副书记李涛案涉案人员也已分别立案处理。

  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743件、处分7835人。省纪委自办案件50件,其中新立案38件。

  2.针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经商办企业、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礼敛财、贱卖国有资产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一些地方房地产开发秩序混乱”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共查处违规问题171件,罚款1891.8万元,累计撤回各类资质103家,吊销和降低资质等级46家,暂停申报资质升级6家,暂停、吊销执业资格16人。

  全省1662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县委书记)向省纪委申报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配偶子女涉嫌在本人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126人,正组织力量进一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本人进行整改。

  组织对审计署审计发现的32个违规问题进行问责,责任追究12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组织对国家土地督察局督查发现的167宗违法占地问题进行问责,拟依纪依规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和省、市(地)、县(市、区)三级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借改革之机侵吞、变卖、转移、私分国有资产,失职渎职、恶意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共立案409件,处分违纪人员669人。

  3.针对农垦、森工和龙煤系统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该查办的查办,该治理的治理,该整章建制的整章建制。

  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涉及三大系统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级分类处置和查办,已立案59人,涉及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23人。

  4.针对干部群众对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审计核查和整改。

  由省审计厅组织人员对2007年审计的会展中心及哈工大集团2005年以前年度有关情况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已开始对会展中心、工大集团本部等单位的资料进行审计。

  5.针对几届班子吸取“田韩”案教训不够深刻,没有持续教育警醒干部等问题,开展警示震慑,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庭审警示教育。编写李树海、于铁义、李涛等“每季一案”剖析材料,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

  1.关于项目拉练比着看现场、造声势、拼接待问题。

  明确规定今后市(地)不允许组织拉练式相互参观考察活动,对搞虚假产业项目、虚假投资、虚假数据的,追究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2.关于绿博会、林博会、国际蓝莓节等热衷于搞大场面问题。

  分别对举办中国(齐齐哈尔)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牡丹江)—俄罗斯(远东)国际木业博览会、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大兴安岭国际蓝莓节等展会活动进行了整改。

  3.关于黑河等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数据掺水问题。

  对黑河市2013年项目投资统计数据中虚报的19亿元水分进行了核减。

  4.关于16个旅游风情小镇建成后多数闲置问题。

  共排查建成项目198个,查出闲置项目24个。按照“消化、转型、盘活”的原则,提出27条具体整改措施。

  5.关于黑瞎子岛开发竣工次月遭洪水损失惨重问题。

  调整完善黑瞎子岛总体规划。坚持先防洪、再规划,注重与俄方协调一致、搞好对接。

  6.关于大庆市近年来开发建设的“四项工程”投资巨大、实用性差问题。

  对“四项工程”的立项决策、审批和建设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和复查复核,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招标公示期不足法定的最少20天、边批边建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7.关于市(地)和省直有关部门疗养用房问题。

  对市(地)、省直房产问题进行处置整改。今后市(地)和省直部门不允许再建疗养院或培训中心。

  8.关于公款在镜泊湖、兴凯湖、五大连池等景区修建69处培训中心或疗养院问题。

  有关单位已提出出让转为经营或用于招商引资等分类处置意见,正抓紧开展资产评估工作,2015年可完成资产处置工作。

  9.关于超标准配车问题。

  目前,已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846辆,其余车辆已全部封存。

  10.关于部分市(地)高标准车改问题。

  双鸭山市2011年以来参加车改的市级领导发放的购车补贴款,已全额以现金形式收回。

  三、执行政治和组织纪律方面

  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重人情、拉关系、不讲原则的风气,有些干部在原则问题上表里不一、在是非面前模棱两可等问题,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从严执行。

  每年对党政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至少约谈一次,提醒干部知规守矩,防微杜渐。对有群众举报的干部,除需调查核实外,一律函询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执行全委会表决制度不够严格、有时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参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等问题,着力健全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措施。

  从严规范全委会对市(地)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工作,以及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人选征求意见程序。

  在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有关事项时,严格执行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参加会议的规定要求。

  建立决策实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2.针对有的已过退休年龄仍被提拔、有的厅级领导干部未进行任前公示、有的提拔任用时未达到任职年限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

  原则上临近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再提拔任职。

  对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平级转任重要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凡属于破格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对应报告未报告或未及时报告的,从严追究组织部门责任。

  全面推行拟提职考察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开制度,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把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3.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有的厅局级机构未履行报批手续、有的地方和单位干部档案材料涂改现象严重等问题,深入开展“三超两乱”和干部档案专项整治。

  全省超配干部基数现为11614人,现已消化超配干部1824人,其余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消化。对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消化120人。

  对1583名在职省管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对存在疑点或问题的档案进行深入核实,调查认定工作正在进行。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针对中央巡视组关于正确吸取“田韩”案教训、三个“深刻认识”、从严管党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和建议,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

  1.强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 “一问三责”。

  2.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问题,把更多的力量放到主业上。

  3.持续惩治腐败和纠正“四风”。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坚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较大范围的明察暗访活动,。

  4.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带病提拔”干部的问题开展责任倒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和腐败案件,着力整治买官卖官的风气。

  六、解决群众关心的信访问题方面

  全省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和劳动社保三类群众信访事项得到了有效解决。坚持“改”“建”结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重点县(区)“两结合”的约谈机制、重点案件协调机制和信息平台联动机制,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方法创新和制度改革,不断畅通信访渠道,逐步提升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能力。

  目前,整改工作继续推进落实,省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聚力聚焦解决问题,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推动全省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好转。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电话:0451-87531284;邮政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黑龙江省委巡视办,邮政编码:150001;电子邮箱:jbxx_hljxsb @163.com。(作者: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