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高压态势 严查大案要案——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综述

11.01.2015  22:16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全党同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狠打“老虎”,又快拍“苍蝇”;既注重强化自身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又注重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下最大气力解决腐败问题,不断以反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查办案件数量达历史最高值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利用巡视、审计成果和作用,全方位推进境外追逃追赃……一记记重拳出击,以雷霆万钧之势强化持续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央纪委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充分体现了中央严惩腐败的坚强决心。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68人,周永康、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申维辰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审查的还有令计划、苏荣等案件。

  按照党中央部署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一系列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各项指数均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

  既狠打“老虎”,严厉查办大案要案,又快拍“苍蝇”,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中央纪委监察部还7次对3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防“灯下黑”、除“害群马”,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党内监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落实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又对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推进依纪依法办案,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为落实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精神,确保严格依纪依法办案,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了查办案件制度建设,完善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和标准,细化了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使用办案措施、移送司法机关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使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为提高制度执行力,中央纪委还多次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办案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落到实处。

  正人先正己,避免“灯下黑”。为防止纪检监察队伍内部出现“蛀虫”,中央纪委带头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对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

  2014年,全国共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厅局级34人、县处级229人。

  在中央纪委的率先垂范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还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中央纪委点名道姓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引发系统内外的热议,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全党全社会的支持和各个部门的配合。2014年以来,各级纪委进一步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着力完善从发现问题线索到调查、处理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审计机关在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和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协作配合。

  中央纪委建立了《审计要情》办理工作台账,实行每月汇总上报、结案销号的制度,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促进了财经方面法律、纪律的贯彻落实。

  在与司法执法机关合作方面,中央纪委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在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受理、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的协作配合,有效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目前正在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高效、协同的办案模式,更有力地推动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