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黑龙江省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

08.07.2016  17:21

黑人社函〔2016〕217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会、机械行业主管部门,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制造2025》,加快我省数控技能人才培养,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各类职业院校师生努力学习知识、刻苦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27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总工会、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黑龙江省数控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二、大赛分组和参赛人员

(一)大赛分组。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为单人赛项,分设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为双人赛项,分设职工组(职工组合)、院校组(教师/学生组合)2个竞赛组别。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教师和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龙江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职工和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大赛。往届大赛获得职工组、教师组前5名的选手不能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三)参赛人数。

以各市(地)为单位组成参赛队,每个参赛队参赛选手不超过26名。其中: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4个项目,每个项目限报5名选手参赛(职工组2名、教师组1名、学生组2名),共计20名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限报3队6名选手参赛(职工组合1队2名、教师/学生组合2队4名)。

三、大赛标准命题

全省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和教师组分别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大赛各项目学生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同时,各项目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以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考核。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

四、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厅、科技厅、总工会、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主办,黑龙江职业学院承办。

大赛成立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大赛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组设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科,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组委会名单附后(附件1)。

请各市(地)相应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竞赛事宜,并在大赛举办过程中,接受大赛组委会的领导。

五、大赛实施

本次大赛分市(地)级竞赛和全省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市(地)级竞赛由市(地)赛区组委会自行组织。中、省直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高级技校(含技师学院)参加学校所在地赛区组委会组织的大赛。

(一)市(地)级竞赛阶段。

2016年8月20日前,以各市(地)为单位组织市(地)级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二)全省决赛阶段。

2016年9月上旬举办全省决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全省决赛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和教师组。

1、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全省决赛前3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职工组第1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院校组第1名的教师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报“龙江技术能手”。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全省决赛第4—1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职工组全省决赛第2—3名参赛队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院校组全省决赛第2—3名参赛队的教师选手,未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对参加各竞赛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全省决赛成绩合格但未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

4、对职工组和教师组获得全省决赛各项目总成绩前3名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

(二)学生组。

1、对获得各项目学生组全省决赛第1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各项目学生组全省决赛第2—10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对学生组获得全省决赛各项目总成绩前3名的选送院校,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

各赛区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赛区的具体奖励办法。

七、全省决赛参赛选手报名

(一)请各市(地)填写《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黑龙江省数控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黑龙江省数控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 2016 8 20 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每个参赛队限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每个项目教练1人。

(二)各竞赛项目需参赛选手自备的刀具、工具及量具情况将在大赛技术文件中明确。请各参赛单位为参赛选手在当地购买必要的人身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实操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可由当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三)各参赛代表队人员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参赛选手必须携带本人人身保险参保保单。 各参赛代表队人员报到后,务必认真阅读《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黑龙江省数控技能大赛程序册》,详细掌握大赛赛程、乘车、用餐等赛务安排情况。本次大赛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期间参赛人员食宿统一安排。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生产和教学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大赛活动顺利举行,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

(二)各市(地)要鼓励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积极参加,保证一定的大赛规模,实现以赛促训、以训促赛。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工作实效,确保大赛健康有序开展。

(三)各市(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大赛宣传活动,扩大大赛影响力。全省决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四)本届大赛指定网站为“黑龙江技工教育网”,网址:http://www.hljgjy.com/,大赛的技术文件、相关表格及后续通知将陆续在该网站发布。各竞赛项目具体要求以技术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葛伟民 

联系电话:0451—87130580 

传      真:0451—871303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613室

邮       编:150036

2、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科

联 系 人:崔斌 

联系电话:0451—87097633

传      真:0451—870976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黑龙江职业学院

联 系 人:闫国成 

联系电话:0451—866469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附件1: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黑龙江省数控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附件2: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黑龙江省数控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黑龙江省数控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总工会

黑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