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20天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

11.12.2015  23:04

  哈市公安机关对全市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从即日起,开展为期20天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继续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合格场所,处理一批消防违法人员,取缔一批无证生产企业,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这是记者12月11日在贯彻落实全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会议精神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了解到的。

  根据部署,哈市公安将从即日起至本月底,集中二十天时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奋战二十天,攻坚战结束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和社区(村屯)完成100%的排查工作任务。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合格场所,处理一批消防违法人员,取缔一批无证生产企业,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会议要求,各分、县(市)局要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尤其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对以下八类消防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一)单位(场所)建筑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投入使用。(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三)消火栓、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按照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四)公众聚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规定。(五)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商(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是否存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动火作业行为;地下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七)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消防控制中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八)社区、村屯消防车通道、居民楼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落实到位;农村柴草垛是否按照要求搬离村屯。

  各分、县(市)局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五个一律”要求即:凡发现未审未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凡营业性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留宿人员的,一律立即清理;凡大型群众性活动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同意举办,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关停的依法关停,该查封的依法查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及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立即书面提请本级政府挂牌督办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坚决消除。在隐患解决前,必须落实保护措施,死看死守,避免发生灾害事故。对于超出公安派出所处罚权限的罚款、拘留、停产停业等处罚措施,由分、县(市)局和消防大队执行。

  哈市公安机关鼓励市民通过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积极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公安机关将对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时核查,依法督促整改。

  据统计,全市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37家,非重点单位21063家,发现隐患32753处,整改11912处,罚款14.75万元,拘留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