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奋力走出东北全面振兴新路子

08.03.2016  08:23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林海雪原,沃野千里,作为重要工业基地和国家大粮仓,东北地区在共和国版图上举足轻重。在新常态下推进东北全面振兴,是事关“十三五”发展全局的关键一役。

  “要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打好发展组合拳,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了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增强了人们的信心和干劲。

  推进东北全面振兴,最根本的是走出发展新路子。近年来,东北地区发展遇到的新困难、新挑战,有全国“三期叠加”等共性方面的原因,也有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体制机制等个性方面的原因。脱困解难、开创新局,根本出路就在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动力,以全方位对外开放拓展空间,以改善民生增强人民获得感,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让冰天雪地成为金山银山。

  新发展理念既是指挥棒,也是开路机。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才能寻找机遇、打造亮点、拓展优势。东北地区发扬长处、补齐短板,关键是不能再唱“工业一柱擎天,结构单一”的“二人转”,而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把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一个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作为治本之策。比如,唱好东北国有企业改革这台“重头戏”,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放活市场中找办法、找台阶、找出路。深化国企改革,没有什么“金娃娃”可抱,只有既“借东风”,又练内功,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激发活力、增强实力。

  推进东北全面振兴,最基础的是打造发展好环境。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两会上,无论是热议“”“”新型政商关系,建议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支撑,还是反思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剖析法治意识、监管制度等方面不足,“法治”是代表委员们谋划东北发展的一个关键词。“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又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就能以法治化环境为东北全面振兴保驾护航、厚植优势。

  推进东北全面振兴,最关键的是激发干部好状态。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困难乃见才,不止将有得。”当前,振兴东北已到了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这正是对干部作风和能力的最好检验期。面对转型的阵痛、发展的契机,等待观望、消极无为只会错失良机,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舍我其谁的担当,才能用好发展新机遇。面对复杂的挑战、艰巨的任务,急躁、浮躁都不行,只有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才能蹄疾步稳往前走。党组织对待干部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热情关心,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用起来。调动积极性,激扬精气神,各级干部就能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奋力打赢东北全面振兴这场硬仗。

  “乌苏里江来长又长……紧摇桨来掌稳舵,双手赢得丰收年”,一首耳熟能详的《乌苏里船歌》,唱出了东北人民的勤劳质朴和梦想心声。在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征程上,始终保持闯的勇气、干的实劲,1亿多东北人民就一定能在攻坚克难中让白山黑水焕发新的青春,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