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任谈落实】邹时楠:紧紧抓住三个“建设年”有利契机 提升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

01.04.2022  16:40

     【按】 2月2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后,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迅速学习贯彻,结合本条线的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工作效果,全面进行了贯彻落实。   省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工作简报》专刊特邀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谈体会、谈思路、谈措施、谈办法。   从今天起,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交流和借鉴。


紧紧抓住三个“建设年”有利契机

提升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指导部

主任    邹时楠

  
  省检察院队伍建设指导部主任邹时楠提出: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指导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抓住“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基层建设深化年”的有利契机,坚持四个聚焦,提升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推动新时代龙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聚焦政治引领 服务大局落实落细
    一是放大政治建设优势,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条块结合,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把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作为基层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和对下指导,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开创以检察履职自觉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的新局面。   二是完成好高检院、省委部署的重要专项工作,把“从政治上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做得更实更好。按照高检院巡视整改“回头看”相关要求,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巩固深化和未完成任务的推进落实。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协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检察机关服务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推进措施,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黑龙江的重要指示,按照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振兴服务发展大局,扎实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推进落实,坚决打好能力作风建设攻坚战,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干警能力全面提升、作风向严向实,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聚焦短板弱项 帮扶基层有力有效
    一是持续加强基层院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和省院《关于加强和推进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分析研究推进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着力帮助推动解决基层院建设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建好建强基层院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落实两个联系制度,重新调整省院领导同志和省院职能部门联系基层单位,通过联系基层,深化指导,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持续推进基层院品牌建设工作。按照省院制发的《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加强基层检察院品牌建设的工作方案》,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院品牌建设,培育打造特色亮点品牌,使龙江检察品牌更具地域特色和新时代特征。适时召开品牌发布会,选择相对成熟的优秀品牌公开发布,并会同检察宣传部门对优秀品牌进行综合深度宣传、联动宣传,及时推广党建+品牌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是做实做细帮扶薄弱基层院工作。按照高检院出台的《全国检察机关薄弱基层检察院动态管理办法》,制定我省薄弱基层院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对全省第一批29个薄弱基层院的评估验收,根据评估验收结果,重新调整确定新一批次的薄弱基层院名单,实现对薄弱基层院的动态管理,持续推动解决基层检察院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补齐短板弱项,指导推动基层院建设全面进步、整体提升。
聚焦科学管理 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以上看下”考评办法。结合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组织省院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2022年度“以上看下”考评办法,确保“以上看下”考评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更好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发挥好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提升考评工作质效。不断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结合考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全省检察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对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建章立制的意见建议,促进从源头上和机制上加以解决。   二是落实好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下指导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基层检察院办理事项为基层减负减压的工作意见》落实落地,以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益的持续提升,保障和促进规范司法、提质增效。   三是提高对下指导实效。充分运用好“检答网”基层院建设版块,实时跟进各地工作动态、交流信息、解惑答疑,切实让基层的困难、困惑及时得到答复和指导。通过落实两个联系制度,加强对下调研和指导,主动发现基层院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总结提炼并向高检院和省相关载体推荐。
聚焦创先争优 带动工作整体提升
    一是完善先进典型选树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先进典型选树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典型发现、培育、宣传、学习和管理等工作,切实提升选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典型库,形成涵盖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类型的先进典型队伍储备,有重点、有梯次、有计划地推出典型,为打造更多在本地、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典型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表彰奖励制度机制。按照党中央、省委有关表彰奖励文件规定,结合高检院修订后的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办法,建立健全符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的表彰奖励制度机制,全面规范表彰奖励组织推荐、考核公示、审查审核、总结表彰等程序,确保表彰奖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深化落实“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宣传推介活动。按照高检院开展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宣传推介活动部署要求,组织各市分院做好相关推介工作,引导全省各基层院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忘初心,坚守根本,让“守望正义”成为检察人员的共同追求,真正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