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设立市长特别奖:每人奖10万元激励优秀人才

03.12.2015  16:29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王彦)近日,哈尔滨市政府颁布了《哈尔滨市市长特别奖奖励办法》。据悉,该奖励对象为哈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一线在岗优秀人才,奖金标准为每人10万元。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哈尔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哈尔滨市长特别奖的评选奖励,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不受学历、职称、资历、身份等条件限制,以及依法、民主、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奖励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一线在岗优秀人才,其中包括中直、省属在哈企业以及科研成果在哈成功转化并创造出显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区域、外籍优秀人才。此项工作在市长特别奖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该奖项每两年评审一次,每届奖励10人左右,奖励方式为颁发奖金和奖励证书,奖金标准为每人10万元。

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