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关于推进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的调研报告

19.03.2015  17:09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要求。为全面了解我市以女性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进一步探索培育壮大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和方法,我们采取填写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组织座谈、等形式对产业主体组成、涉足产业、发展前景等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家庭{既: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和农业企业。}
(一)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群体规模不断壮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业经营逐步由单一的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转变。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多样的发展态势。一是女性牵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8月底,我市以女性为主的合作社340个,约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3.5%,其中种植业占比52.73%,养殖业占比28.46%,种养结合类占比12.64%;其它农副产品加工类占比6.27%。带动农户4万户;(截至2014年6月末,全市达到标准社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706个,占登记注册合作社的54.3%)。二是女性专业大户群体茁壮成长。截止去年底,我市各类种养女大户达500余户,其中种粮大户(30亩以上) 60户,种菜大户(10亩以上)72户,养猪大户88户,家禽大户102户,其它大户200余户。三是女性牵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有所增加。全市共有女性牵头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个,服务和带动各类巾帼合作组织和女经纪人的农业产业化领头企业50余家。
  (二)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促进,融合发展,采取订单农业、土地入股、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种发展模式。一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如双城市良农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依靠公司专业技术资源等优势,发展优质稻种植基地面积5000亩,辐射带动东跃村周边几个乡镇农户种植面积3万余亩。二是“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五常市民乐乡李玉梅牵头创建五常阿里郎种植合作社形成了基地化浸种育苗、农户标准化种植、集中加工销售的产业化经营体系。覆盖了全乡80%的土地,产出的大米是周边地区销售价格的3-40倍,户均增收5000多元。三是“合作社+农户”模式。如五常市芸芳专业种植农民合作社通过为成员提供产前规划、统一供苗、统一培训,统一种植技术标准和生产规程,统一改善生产基础设施,统一广告宣传、统一包装、统一商标,提高了规模和集约经营效应,带动成员户均增收1.5万元。四是“家庭农场示范”模式。如双城市金满农家旅游观光专业合作社,集农业生产、科技示范、科普教育、休闲观光于一体,示范带动周边农户50余户走上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家致富的道路。
  (三)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政策引导力度加大。我市率先实施了“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女性特色经营主体发展环境越来越好。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资金、税收、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各个方面,为女性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优惠政策。二是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市财政逐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建生产服务设施、建设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发行升级、建立科技研发机构等。我市340家女性合作社中有70余家获得过各种类型的扶持。三是部门服务力度加大。农业部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农机部门优先配置农机具,工商、民政部门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地位,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涉农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妇联组织也在近年来通过巾帼示范基地建设、带头人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促进女性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四)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女种养大户、技术能人、经纪人、党支部书记、村干部等,成为兴办巾帼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领头人。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涉及了全市的农业主导产业,除传统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农村流通外,逐步辐射拓宽到农业服务业、农家休闲服务业、农机服务等领域。一是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近3成农村妇女合作社通过技术培训、示范带动,引导妇女进行标准化生产,及时将农业科技新成果传递到农村妇女手中,应用到生产实际。二是提高了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龙头企业和巾帼合作社一头联系种植、养殖户,一头联系市场,把分散的农村妇女组织起来,带领她们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减少了市场经济带来的风险。三是推动了妇女参与农业产业化的深度。农村妇女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后,或通过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对外销售,或者通过土地连片应用大型机械共同发展种植、养殖等高效农业,推动了标准化生产,形成了产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四是有效地保护了农村妇女的利益。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协调和统一社员生产,代表入社姐妹签订合同,约谈价格,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确保了社员收入的稳定,提升了女性的家庭和经济地位。
   (五)妇联组织服务和培育女性特色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凸显。近年来,市妇联围绕服务现代农业改革,以巾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借助各类培训及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平台,大力推动以巾帼合作社为核心的女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一是培训一批女致富带头人。连续5年开办妇女科技骨干免费培训和交流活动,组织女能手到山东、辽宁等先进地区学习培训,培训妇女科技骨干600余人,近350人获全国农产品经纪人证书。与市兴华技校在尚志市石头河子乡、五常兴隆乡和牛家镇联合建立10余个涉农免费学历教育基地,学员累计1700余名。与市农委联合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妇女培训。连续3年免费培训农村妇女1.7万人。二是创建一批巾帼示范基地。依托合作组织创建一批集产业示范、科技传播、项目牵动为一体的巾帼示范基地,全市共建立市级示范基地41家,其中5个被评为全国示范基地,26个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培育区、县(市)级“巾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72个,双城良农合作社、五常民富合作社、五常晨曦合作社、巴彦天德农机合作社等巾帼示范基地规模种植面积均超万亩。三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我们成立了哈尔滨市妇联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合作,借助多种贷款渠道,有序推进诚信教育、跟踪回访。4年多来,累计贷款14亿元。扶持1.7万名城乡妇女创业,其中涉农贷款近6亿元,市妇联还协调近300万项目资金扶持10家余巾帼合作社扩大规模。
  二、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我市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土地流转难是阻碍女性经营主体规模发展的首要难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必须以成片上规模的土地供应为前提。而土地集约难是女性牵头的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规模面对的主要难题。一是农村土地情况复杂。由于农户情况千差万别,同时部分农民法制意识淡漠,部分村田块面积账实不符,造成流转主体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二是专业大户流转土地难度大。专业大户土地连片多数是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为主,会遇到一部分农民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经营大户耕种,往往需要付出更高的价格。即使合作社采取土地入股或者订单经营的模式,在土地流转中也面临重重困难。三是经营用地难申请。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公设施用地、产品加工和仓储用地、农机具的存放等设施农业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的申请也存在手续繁杂等难题。
  (二)20万元以上贷款难申请阻碍了女性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根据我们的调查,担保抵押难和30-100万左右的贷款申请难,是制约女性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扩大的突出问题。一是农村妇女很难获得20万元以上贷款支持。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妇女合作组织和示范基地扩大发展规模、引进名特优新产品、开发农产品加工项目等都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但是农村现行的金融运行体制,使农村妇女很难获得额度较大的贷款,4成左右女性经营主体通过民间融资10-20%的利率解决周转资金短缺。二是担保难依然是女性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的主要瓶颈。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目前物权属性的具体细则还有待明确,农机机械等生产资料一般也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银行授信担保难扩大。同时“有贷款记录不能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这一政策内容的调整也加剧了女性经营主体的融资难。
(三)社会化服务不健全和自我服务能力不足影响了女性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后劲。农业生产周期长,面临的各种自然风险也大,更需要精心的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虽为扶持农业产业出台了不少政策和服务措施,但是女性经营主体在生产实践中还是面临很多难题。一是农业保险服务还需要普及和完善。虽然种植业等种类的农业保险已推广多年,但是由于保险覆盖面、保险种类、防灾避灾机制和赔付水平上的局限,开展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不多,项目也少,对于棚室和规模养殖业等科技含量高、投入较大的农业保险目前还较难覆盖。二是公益性技术服务还不足。目前乡镇农技服务机构人员普遍断层、农业技术公益性服务和新型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服务组织还不能完全覆盖和满足女性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技术、病害防治等生产需求。三是产前规划指导服务缺位。部分规模较小的女性农业经营主体因其产业规划缺乏应有的指导,导致对农业生产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估量不足,仓促上马,造成投资或经营失败。
(四)完善女性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组织模式,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女性农业经营主体的当务之急。规模比较小,运作不规范是各类女性农业经营主体的较普遍的发展状态。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一哄而上注册、运作不规范、经营规模盲目扩大、管理水平普遍偏低等问题。一是合作社经营模式挤占其他创新主体的发展。调研中我们发现,近半数的合作社实际是专业大户、还有10多家被调研的合作社实际是龙头企业。二是女性经营主体的经营组织模式和水平还需要完善和提升。在实践中妇女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女性参与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主力,但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连片、大机械和农业科技运用的问题,并未解决每个经营主体打单独斗和抱团闯市场的问题,同时各经营主体和农户一般以经济合作的模式为主,利益联结还不紧密,土地入股、社会化服务等农业组织化经营模式创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三是带头人的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了经营主体的规模扩张。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在合作社规模发展中起的作用越来越强。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340家巾帼合作社8成以上带头人的文化程度以初、高中为主,管理人的综合素质、眼界和管理水平成为发展的短板。我市几个万亩以上的大型巾帼合作社都存在广种薄收的现象,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各类经营主体又很难找到安心农村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
  三、加快发展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和建议
  加快发展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然。当前要着力从以下方面加强推进: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把发展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全局。妇女是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妇女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将直接影响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进程。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鼓励和扶持女性特色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尊重和肯定妇女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愿望和成果,激励妇女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实现参与和发展。通过财政、金融、税收、信息服务、土地流转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快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壮大。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基础性、平台性设施等的公共投入和政策扶持的力度;另一方面,对特定的农业扶持措施和政策,对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所倾斜。
(二)要分类分型指导推进,指导推动各类女性特色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一是要支持发展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要加大对掌握农业生产技术且能适应市场变化规律、具备一定农业经营管理经验的女大户、女能手的支持力度,使其尽快成长为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实现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和农民务农的职业化;二是要继续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巾帼农民合作社。以“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集约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品牌化”为主要内容,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鼓励试点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引导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打造自由品牌;三是要培育壮大女性特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推动专业大户、合作社粘合更多农村姐妹, 推动农户、农民合作社和领头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关系,培育一批对妇女和家庭带动能力强的巾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四是要切实搞好对培育女性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配套服务。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农业经营主体自我服务为主体、其他社会力量服务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
 (三)要重点破解瓶颈问题,帮助女性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发展中的具体困难。一是要解决土地流转的瓶颈。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中注意维护妇女权益,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委集中再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二是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建议参照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牵头研究符合农业经营主体特点金融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土地、农资、保险等担保方式的金融创新,适度调整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农村妇女创业,解决20-100万额度贷款难的问题;三是推广和完善农业保险。将专业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粮食生产、大宗农产品生产、特色农产品生产以及农机具等纳入保险范围,适当提高保额标准和保费补贴比例。
  (四)全力促进女性成才,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女性带头人队伍。要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农村妇女骨干培训体系。一是要抓好高端和学历培训。建议全国、省级妇联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在农业院校开设类似村村大学生的女性特色学历教育。通过整合资源,在农村改革政策、农业产业化品牌和合作社发展方面举办一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端免费培训;二是要抓好管理人员队伍培训储备。要千方百计的开展各类经营管理等职业培训,组织各合作社、龙头企业的中层人员参训,培养一支扎根本土的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三是要在基层建立常态化的培训体系。积极争取阳光工程、职业教育等培训基金,或者争取专项资金,在基层发展各类妇女培训学校或者基地,组织专家顾问团深入基层宣讲。有计划地培训、培养一批具备更宽广视角和知识储备的妇女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女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