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妇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2.03.2017  01:1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6日至8月2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妇联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年11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妇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科学部署推进,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妇联党组自觉肩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全体副厅级干部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机关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组副书记具体组织协调和推进督办;各位副厅级干部按照工作分工包保整改事项。期间,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主席办公会、领导小组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措施,包保领导深入相关单位一线指挥、跟踪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督导、定期汇总情况,形成了强势推进整改的工作态势。
  (二)压实整改任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作为“必答题”,逐项清点,逐项分析,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针对问题性质和症结,确定了39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销号管理。党组书记、副书记和各位副厅级干部带领有关部室及直属单位主动认领,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确保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注重统筹推进。加强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的统筹,对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彻底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省妇联系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同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从根本上解决。加强机关工作部门与直属事业单位整改的统筹,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整改任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相互配合,同步推进。加强省妇联党组与基层党组织整改的统筹,从领导班子改起,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以上率下,合力攻坚,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地推进和落实。截止2016年12月末,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立行立改事项整改完成率100%,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整改意见建议不折不扣地得到了落实。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方面
  1.着力解决“省妇联党组班子通过改革办法解决问题的锐气不足,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对推进妇联改革的思想认识,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改革方案》,以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和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针对领导体制、干部管理、机构设置、工作内容、方式手段等改革重点,提出涉及8个方面、25个领域的改革措施,更好地通过改革办法解决 “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加大看准的问题立行立改力度,改进全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方式,首次拿出10%的名额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候选人,拓展了妇女群众参与妇联工作渠道;更加注重利用网络和新媒体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制定加强妇联系统网络及新媒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由妇联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组成的网络及新媒体矩阵,2016年发布信息2.3万条,省妇联微信公众号6次入围全国省级妇联微信公众号传播指数十佳榜。 
  2.着力解决“工作部署离基层远、离妇女远的机关化现象”。研究制定了《省妇联机关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试行)》和《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深入开展省妇联“双月下基层工作周——打通服务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活动,搭建基层联系、社区服务、信访接待、网络互动“四个平台”,领导班子成员牵头重点调研课题,带头深入社区服务点,全年深入基层工作时间均在2个月左右。推进县以上妇联干部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手段和各种方式建立稳定有效的联系渠道,常态化地听取妇女群众诉求,根据妇女群众意愿和需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部署,努力把工作和服务做到妇女群众心坎儿上。截至2016年12月末,县级以上妇联组织确定基层联系点465个、社区服务点615个,妇联干部结对联系妇女群众3107人,办实事惠及妇女5万余人。
  3.着力解决“重精英、轻草根的贵族化倾向”。把改进省妇联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增强省妇联领导机构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作为重要改革任务,结合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把省妇联执委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比例从目前24.8%提高到30%以上”。推进壮大基层工作力量,打破年龄、资历、身份等限制,大力吸纳普通妇女中的优秀代表参与基层妇联工作,全省乡镇及以下妇联组织新增兼职副主席6732人、执委20368人。
   4.着力解决“党要管党意识不强,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议题少”的问题。建立完善以党建带妇建的工作制度机制,省妇联党组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重要议程,2016年11月份以来,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议题;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和副厅级干部结合工作分工,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14个。制定了《省妇联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16年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两次对黑龙江重要讲话、关于家庭文明建设重要讲话以及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组织系统党员参加全省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网上答题、观看《永远在路上》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推进党员思想教育常态化。严格党建工作考评,首次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会议,开展党建工作年度测评,把述职测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工作的重要依据,推进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
  5.着力解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不规范,用主席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进行决策”的问题。完善省妇联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事项、议事流程等内容。2016年召开党组会25次、主席办公会9次,研究重大议题近30项。对于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如省委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干部选拔任用、妇女工作专项经费分配管理使用、年度重点工作及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以上(含5万元)预算外大额经费支出和资产评估划转等,均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其他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决策结果等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公开,与群众有关的事项特别是经费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等,通过省妇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公众监督。
  6.着力解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委换届不及时,支部活动少,党费交纳不足额”的问题。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了中共黑龙江省妇联直属机关第六次代表大会,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机关党委书记刘睦终作了题为《推进从严治党 服务中心大局 奋力开创省妇联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省妇联第五届机关党委任期以来的工作成效和主要经验,深刻分析新形势下省妇联系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鲜明提出了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五型”党组织的工作目标,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建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妇联机关党委和纪委,开辟了省妇联机关党建工作新进程。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所属基层党支部(党委)全部实现按期换届,配齐配强了党务工作者。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省妇联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的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规范了“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党费额度动态调整和收缴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按照党员工资数额重新对党费收缴额度作出调整,补收2008年至2015年党费99239.50元,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7.着力解决“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台账,深查严管,堵塞漏洞,严防“四风”反弹。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完善,面向党员干部通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例如,结合公车改革,制定了省妇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了公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省妇联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律不搞礼仪性迎来送往,不接受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一律安排工作餐,食宿按规定标准,费用自结;精简各类会议,控制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减少纸质文件邮寄,积极利用互联网上情下达;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吃空饷”、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等工作,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作为专项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多次研究部署专项清理工作,实现了排查清理无死角、无遗漏。
  (二)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资金、资产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方面
  1.着力解决“对存在廉洁风险的部门和部位的工作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执纪不够积极主动,有时以机关纪委监督代替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的问题。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制定《省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明确约谈内容、约谈形式,及时转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印发<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的通知》,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落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人员防控机制建设,凡涉及人、财、物等重要领域均作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重点部门和领域工作运行流程,纪检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实施监控情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室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2.着力解决“专项经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推进妇女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2016年11月,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妇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分配原则、经费审核及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和细化,加大了检查督办力度,使妇女专项经费在财政、审计的监督下,合规使用,发挥更大的效益。健全业务部室和财务部门对项目资金双重监管机制,调整完善2017年妇女专项经费申报程序,在基层申报基础上,市(地)妇联业务部门对应上报省妇联各业务部门,由省妇联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同意、省妇联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经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上报省财政厅。建立以“政策性条件引导,项目单位信用承诺,主管部门有效监管”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模式,先期制定专项经费扶持政策,围绕妇女创业就业、妇女儿童阵地建设、妇女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确定优先扶持项目。把资金投入前的立项评估和审核列为前置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努力发挥和实现专项资金强化职能、推动发展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3.着力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党组领导班子深入学习《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确立依法管理意识,增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整改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金三角宾馆存在的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合同条款不合理等问题,省妇联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责成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成立专门工作推进小组,多次与金三角宾馆承租经营方协商,依法停止房产出租,并于2016年9月1日完成房产交接验收等手续。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黑办发〔2016〕2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着力解决“机关工作部门没有执行定点印刷规定、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2016年文件资料印刷按照省财政厅“部门集中采购”要求进行,由财政随机抽取专家和妇联有关部门推荐投标,经专家评标确定6个供应商。招标工作完成后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定合同进行印刷,进一步严格了管理,堵塞了漏洞。
     (三)强化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改进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着力解决“随意扩大党组研究任用干部参加人员范围”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参会人员范围,不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特别是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时,除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外,其它厅级干部不再参加会议。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基础工作,做到考察文书档案和党组会议记录严谨规范。对提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及时增加会议民主评价环节,使考核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2.着力解决“运用‘凡提必核’结果不准确”的问题。省妇联党组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文件政策,认真落实“应核尽核”,坚持执行制度规定不缩水、无弹性。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向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个人事项填报专题辅导培训,逐条讲解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如实填报的自觉,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3.着力解决“选人用人考虑工作连续性不够”问题。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结合省妇联改革,进一步完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思路和举措,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有效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巩固工作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虽然省委对省妇联专项巡视结束了,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省妇联党组将更加深刻地把握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根本要求,更加自觉地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坚持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等制度,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推进省妇联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真正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联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突出抓好管住纪律、管住作风、惩治腐败、加强预防等工作,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警醒和惩戒作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抓长、抓常。
     (二)完善管党治党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查,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证,注重把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制度措施,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同时严格执行已建立起来的各项制度,发挥制度的根本性、长效性和规范性作用,切实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明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管理干部,促进省妇联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推进以改革办法解决妇联工作突出问题。坚持把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与推进妇联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与保持和增强“三性”、解决“四化”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构建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紧接地气的载体方式、爱岗敬业的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领妇女群众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团结动员妇女走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为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龙江振兴发展贡献巾帼之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51-53641325;邮政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省妇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中共黑龙江省妇联党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