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转作风、促改革 四个平台畅通联系妇女“快车道”

25.04.2017  20:41

  近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建立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双月下基层工作周——打通服务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活动。省妇联依托“四个平台”,构建立体化、网络化、常态化联系妇女群众渠道,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上精准发力、实现突破。

  一是完善组织联系平台。分层次确定基层工作联系点,省妇联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分别联系1个以上县(市、区),市、县两级妇联组织分别联系若干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机关干部到基层蹲点工作或调研。

  二是完善干部服务平台。坚持妇联干部到社区报到制度,县以上妇联机关干部在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区域确定社区(村)服务点,经常性地参加基层“妇女之家”工作和活动。

  三是完善信访接待平台。坚持妇联干部参与信访接待制度,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安排1次信访窗口接访。各市(地)、县(市、区)妇联干部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信访窗口轮流接访。

  四是完善网络互动平台。完善妇联网上综合服务载体,运用各级妇联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手段,构筑起稳定有效、双向交流的网络互动平台,增强与妇女群众联系的紧密性。  

 

  为增强实效,今年,妇联干部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工作中突出了“四个重点”。

  一是开展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妇女群众需求和妇联改革任务,省妇联机关确定了信教妇女思想状况、妇联工作智库建设、妇联系统网络及新媒体建设改革等十项重点调研课题,实行领导干部重点课题负责制,年底前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是关注重点女性群体状况和需求。组织妇联干部走访“十类重点群体”,即,高层次女性人才、女大学生、城乡创业女性、信教妇女和贫困妇女、病残妇女、留守妇女、老龄空巢妇女、单亲母亲、失独母亲,撰写妇女情况日记,在妇女群众中做好春风化雨、细致入微的思想引领工作。

    三是办好重点惠民实事。重点帮助解决贫困妇女在增收致富、卫生保健、子女教育等方面面临的困难。通过参与社区“妇女之家”服务、巾帼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面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单亲母亲、老龄空巢妇女等群体的关爱帮扶。

  四是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深入宣传解读省妇联《改革方案》,引导基层妇联干部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共促改革。总结基层妇联改革创新经验,着力破解基层工作难点问题,推动形成亮点纷呈的工作局面。推进建立依靠妇女群众推进妇联工作机制,让妇女群众在妇联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为保障工作落实,省妇联建立“三项机制”。

  一是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由“一把手”全面协调,分管领导具体指导,机关各部门联动推进,确保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及以下干部每年深入基层工作时间分别不少于2个月和30天,每名专、挂、兼职妇联干部都能够密切联系一定数量、不同群体的妇女群众。

  二是建立宣传交流机制。利用黑龙江妇女网、省妇联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定期宣传、跟踪报道,从4月份开始每月集中宣传2个市(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年底前进行优秀调研报告和妇女情况日记征集评选,在全省妇联系统进行宣传交流。

  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把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列入改革督办事项,纳入省妇联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和市(地)妇女工作绩效考核,确定为省妇联机关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建立日常督办、季度汇报、半年研讨、全年总结的督查制度,推进妇联干部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上,下真功、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