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政府安委办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查

07.10.2015  10:30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主体责任落实,节日期间,七台河市政府安委办对国庆节期间各区县及部分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每到一处,督查组都详细了解了区县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包括本辖区“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安排、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值班值守、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岗位、重点设备设施等各环节,节日期间企业值班值守、安全巡查、应急管理等工作安排情况。企业是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在勃利县亿达甲醇公司甲醇加装站、现场监控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组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尤其要强化安全检修期间主体责任、岗位责任的落实,制定各项应急预案,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市经济开发区,督查组发现,锦鹏钢构有限公司作业区内存在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混存混放、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兴华纸箱包装厂存在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督查组当场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据了解,此次节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和突击夜查相结合方式,市安委办共对大商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隆鹏煤化工公司、吉伟煤焦有限公司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旨在督促企业落实落靠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及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通讯员 裘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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