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市发改委、商务局联合启动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专项调查工作

22.12.2015  11:45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5]109号)文件要求,我局与市发改委、商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统计局、发改委和商务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各负其责,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专项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经过各区、县(市)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实地认真核查,我市已从59户名单中筛选出15户符合城市商业综合体条件的单位,并按要求上报给省统计局贸易处,初步完成建库工作,具体调查工作将于2016年1-2月份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