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局)机关召开2015年度总结表彰会议
23.02.2016 09:56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委(局)机关召开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机关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刘明同志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民委副主任郝敬江同志主持,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省民委副主任张凯丰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委(局)机关优秀公务员、先进工勤人员、先进处(室)的决定》。会议还由张越主任宣读了《关于评选委(局)机关2015年度十件大事》。 刘明主任在讲话中对2015年委(局)的亮点工作、突破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对委(局)机关正在形成的干事创业的氛围、对全系统出现的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对2015年取得的显著成绩以及在取得成绩的背后所体现出的全体干部职工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就部署2016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刘明主任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除了在做好顶层设计、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制目标,形成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外,还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把握好正确的方向,坚持合理的路径。这对做好2016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中,把全省的民族宗教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要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来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要把学习摆上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联县包乡驻村入户、周五学习日等活动,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基础性工作,以满足各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需要。刘明主任要求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增强向党中央和省委看齐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不断激发和传递正能量,不断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上下一心,奋力开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23.02.2016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