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嫩江县法院:法院执行解民忧 群众暖心送锦旗

07.01.2022  01:43


    “法官,我以为临近年关法院执行工作应该没有这么高的效率,没想到你们全部执行到位了,太感谢了。

    1月5日,一名案件当事人专程来到嫩江法院表示感谢,将印有“廉洁奉公真诚为民 秉公执法暖人心”的红色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张万春的手中,锦旗上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的赞誉和感谢之情。

    据悉,2018年3月2日,赵一驾车在嫩临公路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其他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乘车人赵某二、高某受伤及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赵某二、高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伤情经鉴定,赵某二多发肋骨骨折,十级残;高某多发肋骨骨折,九级残。赵某一迟迟不予赔偿,赵某二、高某无奈诉至法院。

    经审理判决,赵某一应10日内赔偿原告二人损失,共计90197.37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嫩江县法院执行局多次联系赵某一无果,后经查找,其父母在嫩江市临江乡某采石场上班。当时由于疫情原因办案人员无法前往赵某一父母驻地,只能通过电话讲清利弊,如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对赵某一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经过耐心劝解,赵某一父母同意找赵某一履行义务。2021年12月30日,赵某一将此案执行款9万余元打入法院账户。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