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汤原县紧扣“四个字”助力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22.04.2016  12:23
      为认真贯彻落实佳木斯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文件精神,确保辖区道路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汤原县立足辖区实际,紧扣“细、查、严、宣”四个字,主动出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给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紧扣“细”字,狠抓动员部署。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汤原县公安交警大队从“细”字入手,一是按照支队要求,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大队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及工作要求。二是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等形式,充分认清当前事故预防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行动迅速统一到上级部门的工作决策部署上来。三是积极与县安监、运管等部门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整治合力,全面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二、紧扣“查”字,狠抓源头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其内部交通安全监管水平,大队以客车、校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为重点,全面强化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监管。一是建立完善定期检查制度,每周深入客、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GPS专人24小时值守动态监控等管理机制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抄告制度和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制度,对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存在漏洞的运输企业,严格实行抄告制度,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客、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三是建立约谈走访制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力、多次处罚教育不改的客、货、危险品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期约谈走访,进一步提高其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对事故预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落实事故预防各项工作措施。

      三、紧扣“严”字,狠抓路面管控。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和装备投向路面,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守法率,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一是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错时勤务、弹性勤务、轮岗换岗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上,确保警力全天候上路执勤。重点把警力向高峰时段倾斜、向夜间时段延伸、向节假日时段拓展,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二是依托松北交通安全服务站,强化城区、京抚公路、大亮子河旅游线路的巡逻管控,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及货运、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的检查力度,逐一检查驾驶人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乘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等。三是结合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适时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施工路段工程车辆多的情况,组织开展翻斗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翻斗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车辆的常态管理,切实解决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涉牌涉证等问题。

      四、紧扣“宣”字,狠抓安全意识。为扩大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影响力度,大队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工作劲头不放松,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迅速形成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一是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客货危运输企业(站、点),通过以案说法、摆放展板、张贴挂图、上交通安全课、播放警示光盘等传统方式,对广大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客货危车驾驶人安全行车理念,扩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知晓率。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向社会各界群众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常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行车、出行安全。三是积极组织执勤民警在执勤执法中有重点的开展宣传,与接受违法处罚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宣传,在日常违法处罚过程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温馨提示、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乘坐超员、超速车、不乘坐违法车。(通讯员 徐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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