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筑牢政治忠诚”

24.08.2021  09:40

  “忠诚是共产党人第一位的政治品格,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筑牢政治忠诚,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和使命任务。”按照黑龙江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8月23日上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专题研讨“筑牢政治忠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学习并作主题发言。

 

 

  集体学习会上,中心组成员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结合近期学习和分管条线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

  高继明检察长围绕怎样理解和认识政治忠诚、为什么要强调政治忠诚、怎么来体现和践行政治忠诚等方面内容,带头作中心发言,为省院班子和全体干警做出了表率,思想深邃、站位高远,既把握了核心要义,又紧扣了检察工作实际。

  高继明检察长指出 ,对党忠诚既是我们每名党员庄严的政治责任、严格的政治要求,也是必须自觉遵守的政治道德规范。对党忠诚,代表着严肃的政治义务,体现着深刻的价值认同,蕴含着深厚的历史积淀。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政法队伍新的使命,筑牢政治忠诚,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就是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绝对拥护;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在信仰上做到绝对纯真;就是要坚持担当尽责,在履职上做到绝对到位;就是要坚守党规党纪,在红线上做到绝不触碰。

 

  同时,高继明检察长结合正在开展的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就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如何更好地筑牢政治忠诚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在强化政治领导上下功夫。 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以“首要之责”“第一职责”,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责任田”。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依托制度建设扫除责任盲区,率先垂范深入抓好忠诚教育,突出知责明责这个前提,抓住尽责负责这个关键,用好考责问责这个利器,推动对党忠诚的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管业务同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管廉政统一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具有检察特色的忠诚教育工作任务链,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到实处。

  二要抓住关键少数,在涵养政治生态上下功夫。 聚焦管党治检不严、纪律建设不力、履行责任不实等问题,紧盯主要负责人,以问责倒逼担当履职。要从每一名领导干部个体忠诚意识抓起,把权力运行、生活交往等纳入组织管理视线,综合运用座谈研讨、谈心谈话、问询函询等形式,强化对重点条线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着眼标本兼治,及时梳理教育整顿、巡视整改、办案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整改建议,举一反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勇于担当作为,在淬炼政治品格上下功夫。 立足检察职能,忠诚履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的新要求新使命,聚焦抓规范、提能力、增效力,在全面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检察特点的检察监督体系建设上主动作为。始终以对党绝对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发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折不扣抓推进、恪尽职守抓落实,以实干实绩兑现对党绝对忠诚的誓言。

  四要注重习惯养成,在严守政治纪律上下功夫。 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纠、以案示警,始终挺纪在前,明晰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行与否的“分界线”,明危害、知敬畏、存戒惧、守法度,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创新教育形式,用活教育方法,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通过互相监督、互动交流,使全体干警真正养成崇法守纪的高度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努力打造“五个过硬”的龙江检察队伍。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霞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厅长级)沈立国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杜学毅,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霞,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厅长级)沈立国作中心发言。

  省检察院在哈的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省纪委监委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检察院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农林铁分院检察长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