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交流会

21.07.2017  10:31
  为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最新要求和部署上来,7月18日至19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交流会,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春雷主持会议,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明检察长围绕“为什么学”“学什么”和“怎么学”三个方面,对重视和加强理论学习作了全面的思想动员和重要的工作部署,为全省检察机关持续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进一步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南。   徐明强调,要始终不渝地重视理论学习,打牢政治根基。重视和加强理论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推动治国理政新实践的现实需要,更是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科学理论不是选择题,而是必修课,不是一时一事,而是一辈子的追求,在“为什么学”这个问题上,必须清醒而自觉,必须把坚持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方法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的新观点、新思想、新战略爬坡过坎、攻坚克难,自觉运用党性原则和职业操守履职尽责、敬业奉献,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一生的执着坚守。   徐明指出,要高度自觉地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养。要在理论学习内容上注重全面性、系统性和深刻性,对“学什么”了然于胸,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有所收获。一要深入学习党的科学理论。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真正把这些党的科学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搞清楚、学深入,牢牢地在头脑中扎根,在行动上遵守。二要深入学习省党代会精神。要在了解省情、熟悉省情、认识省情、明晰发展目标和任务上做实践者和促进者,坚持把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张庆伟书记到省检察院视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作为与省委再对标的一个过程,作为对全省检察工作的一次再检验、再思考、再部署的过程。三要深入学习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有关精神。要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所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意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担当改革重任,抓好改革落实。   徐明要求,要持之以恒地抓好理论学习,体现实际效果。一要带着党性学。在理论学习的过程中,必须要有党员的样子、党员的标准和党员的要求,用科学理论占领思想阵地,用科学理论践行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的根本宗旨,切实使自己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精神境界和言论行动更加符合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和职责,把党的政治思想、政治路线、政治主张内化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的自觉行动。二要聚焦问题学。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把理论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中的现实难题、深层次矛盾紧密对接,有针对性地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通过提升理论素养来提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真正使学习的过程成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过程。三要压实责任学。各级党组织要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党支部要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责任,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哪些需要补齐短板、哪些需要提档升级、哪些需要抓紧起步,切实做到以学明责、以学担责、以学尽责。四要丰富形式学。要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围绕学习的针对性、多样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多在创新学习的载体和方法上动脑筋、想办法,做到既深刻又生动,既具体又鲜活。同时,要抓好宣传工作,善于通过宣传总结理论学习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加强理论阐释和舆论引导,形成推进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强大力量和辐射效应。   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杨春雷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深学细悟,领会精神实质。二要坚持常态长效,大兴学习之风。三要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实践。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徐军宣读获奖通报。会上,8名同志做了学习交流,与会人员进行了分组研讨,出席会议的省院领导为获奖的集体和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   这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到全省各级院,省院领导郭霞、郭立新、李延旭、乔洪翔、杜学毅,各市(分)院政治部(处)主任,部分获奖代表,省院机关、农垦分院、林区分院、哈铁分院的各党(总)支部书记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和基层院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