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中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贯彻省委决定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01.04.2016  10:39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蒋国华)3月31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中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贯彻省委决定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会议强调,全省政府系统要认真贯彻省委部署,一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使命自觉,使我们的头脑更加清醒,方向更加明确。二要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对东北“一是要继续大力支持,二是要激发内生动力”的鲜明态度,深刻领会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的重要要求,在学习中理解和把握好思想、理念和方法论要求。 (下转第二版)
  三要切实抓好政府系统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要与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黑龙江发展实践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学讲话、谋振兴、闯新路”专题学习。要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差距不足,按照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的要求,该补上的补上,该强化的强化,该具体化的具体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苦干实干的作风,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得以充分释放的全面振兴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