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学习邹碧华“三种精神”提升“三种意识”

08.05.2015  16:20

        鹤岗市工农区法院通过学习邹碧华同志“三种精神”,提升“三种意识”,号召全院干警传承发扬邹碧华精神,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

        通过学习邹碧华“心中有党心中有民”的精神,提升宗旨服务意识。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当好法律运用的释明者,把诉前指导、诉讼风险、诉讼释疑等落到实处,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从保民利、减民怨、满民愿、赢民心的高度出发,解决好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通过学习邹碧华 “一个岗位一颗钉子”的精神,提升爱岗敬业意识。将邹碧华的学习精神、工作精神努力变成干警的自觉行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审判水平;注重调解工作,加强释法明理;注重平等保护,实现客观公正;注重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学习邹碧华“敢闯敢试敢担当”的精神,提升勇于奉献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入手,努力培养过硬的政治品格、深厚的公仆情怀、不懈的奋斗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向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