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须查验订购食品 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03.11.2015  12:27

  为避免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省教育厅日前发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即日起将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通知》规定,学校要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进货原料控制要求,检查采购渠道和供应商资质,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建立饮水安全管理机制,落实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管理措施,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