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落实学生课业监测制度 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15.07.2017  10:03
黑龙江落实学生课业监测制度 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 新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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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15日讯 14日,省教育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

  《意见》指出,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城镇新建居住区依法建设配套学校,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老城区和未达到配套建设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和评估帮扶机制、监护干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

  落实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年度报告制度,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杜绝普通中小学校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有偿补课等行为。严禁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与升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