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法院四项举措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05.11.2014  10:36

        为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推进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宁安法院强化落实四项举措,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37件,有力推进了公正廉洁执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人民陪审员的规范管理。为了切实保证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和交流,该院专门成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由院政工科指派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建议奖惩、审核补助等相关工作,制定出台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和使用办法》,完善了台帐登记、业绩档案等制度,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了避免陪审工作与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发生冲突,切实保证人民陪审员及时参加案件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定期向广大人民陪审员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和掌握人民陪审员相对空闲的工作时间和希望参与审理案件的类型,有针对性地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较好地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

        突出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发挥。人民陪审员选任后,该院注重全面运用这支审判力量,进一步增加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数量,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压力,加快了办案节奏。同时该院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陪审员更多地参与各类案件审理,案件类型涉及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执行、信访听证等各个方面,改变了以往人民陪审员工作较为单一、只注重民刑审判的不足之处。同时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优势,促进案件调解息诉,从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他们参与案件审理,改变了法官固有的定向思维模式,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一个全新视角,与法官形成一个知识和经验的互补,有利于法官从案件结果的合理性,当事人的接受能力等方面全面考量案件的裁判,从而增强了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

        细化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为了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职能作用,有效避免因人民陪审员法律业务知识欠缺而导致“陪而不审”的局面,该院加大了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除认真组织集中业务培训外,还采取了分项培训、观摩庭审、案例研讨和交流、学习法律理论知识等多种方式,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理论和审判技能,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法律素养,增强人民陪审员审判案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自己对于案件裁判的意见,不盲从,不趋同。

        关心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生活。该院领导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这支队伍的建设,由院长亲自牵头,政工科具体组织,给每一位人民陪审员赠送了相关法律业务书籍,并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主动征求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工作方法,畅通意见反馈与推动工作的互动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该院还十分关心人民陪审员的生活,为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费用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