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连续三年讲诚信办事可走“绿色通道”

16.03.2017  11:02

  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最大限度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为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开辟“绿色通道”,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

  意见提出,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意见规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者: 于海霞 )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