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 维护校园安全

10.04.2015  12:43

  日前,为保障学生校园安全,哈尔滨市教育局与市直属单位的代表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据悉,今年哈市将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校车管理、做好“三防”建设等方面工作,维护校园安全。

  据了解,哈市教育局在2015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将在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等原则,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规范应急预案体系,哈市教育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同时,结合“4·17”、“5·12”、“11·9”、“12·2”等重要日期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确定的安全教育日,认真组织以消防、防震、反恐等方面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此外,哈市教育局还将重点抓好“三防”建设,重点加强警务室、消防、电子监控、保卫器材等方面的投入,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学校安全的管理水平。力争2015年7月中旬前各区、县(市)教育局完成统一规范的警务室建设任务;加强校车管理工作,依据校车联席会议确立的职责,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为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安全保障。(作者:韩丽平)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