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动员视频会 部署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03.06.2016  01:59




      5月27日,省政府安委办组织召开动员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动员全省上下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活动热潮,确保全省活动取得实效。

      省政府副秘书长齐峰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宝田主持会议。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忠华就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做了具体安排。

      齐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摆上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推动全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奠定坚实的基础。

      齐峰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要突出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期间,省政府分管领导将亲自做主题报告。省、市两级政府安委会都要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宣讲。二要突出安全生产法治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以《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深入普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三要突出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突出事故原因剖析和事故教训警示,举一反三,居安思危,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四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针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五要突出开展各类安全文化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和“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好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治教育活动等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齐峰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的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活动覆盖面和公众参与度。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周密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组织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杨宝田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各项活动,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逐步让安全发展观念深入人心,全民安全素质得到普遍提升,不断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省安全监管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在省局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市(地)、县(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领导同志及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安全监管部门全体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附件:

  • 00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