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黑安办传真〔2016〕22号)

23.11.2016  21:36
各市(地)、省直管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会办公室: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定于11月25日(星期五)9时30分,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精神,通报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模拟考核情况,进一步部署和推进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重点的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市(地)、省直管市、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秘书长;各市(地)、省直管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农垦总局及各管理局、省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林业局安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地)、省直管市,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办将政府(行署)副秘书长、安委办主任参会回执于11月24日15时前报省安委办(联系人田媛,电话0451—87015899),副秘书长、安委办主任不能参会须书面请假。
      (二)请各市(地)、省农垦和森工总局安委办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农垦管理局、森工管理局及林业局)安委办全体人员收听收看,将未开通视频系统的县区安委办人员组织到市级或就近县区视频会议室收听收看。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保持会场秩序,遵守会议纪律。省安委办全程监控各地市、县区会场情况,必要时将通报会议收听收看情况。
      (四)请各市(地)、省直管市、县(市、区)安委办,省农垦总局及各管理局、省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和林业局安委办11月25日8时30分开机调试。省政府安委办视频调试电话:15945996344。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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