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安排部署三季度十项重点工作

08.07.2015  19:33

  为继续贯彻落实并推进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7月6日,省统计局李玉涛局长主持召开第三次局务会议,安排部署三季度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定期、年度等常规报表工作。面临我省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各专业要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结合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对本专业数据要认真审核评估,深入分析,及时预警。

  二、深入推进各项统计改革。一是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继续为GDP核算下算一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核算改革有序平稳推进。二是组织开展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业、养老产业等派生性行业增加值的研究和测算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探索我省及市地开展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方式方法。四是积极探索以森林自然资源核算为重点的自然资源核算改革工作,开展森林资源核算的研究试点工作。五是抓紧出台食品产业统计监测方案,争取在条件成熟时延伸开展以食品工业为重点的其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六是继续做好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数据审核。七是进一步完善《旅游业增加值核算方案》,争取尽快组织实施。八是建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监测内容。九是建立反映地方发展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力争拿出初步方案,完成试点工作。十是开展生产端能源总量核算方法测算工作。十一是对地市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布置和培训工作。十二是组织完成省级三经普课题研究,做好普查年鉴及相关资料的编辑印制工作。

  三、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工作。将半年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走势的分析和研判,密切跟踪、监测经济运行的主要指标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新问题。

  四、做好《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15》的编辑、出版工作。专业处具体组织、层层审核负责”的组织方式,严把数据质量关,从源头上避免编辑错误;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强化品牌观念,全面提升统计年鉴质量。

  五、继续做好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精心组织省级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工作,全面做好动员和工作部署。做好市、县两级业务培训。

  六、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执法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各地市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七、进一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回头看”活动。结合我局对市(地)的统计巡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回头看”活动贯彻落实情况检查。一是根据《黑龙江省县级统计机构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评分标准》和《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评分标准》精神,组织指导各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避免走过场。二是在各地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采取适当的方式对部分市(地)进行抽查。

  八、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实际,修改、完善《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处室意见,使“意见”内容更符合我省实际。

  九、组织开展统计巡查工作。以统计数据质量、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执法、统计行风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地方政府对统计工作支持、重视程度为主要内容,组成五个巡查小组,开展对哈尔滨、牡丹江、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七台河、绥化、省农垦总局和绥芬河等10个市(地)的专项统计巡查。重点巡查上述工作进展落实情况,与当地党政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整体推进统计工作上水平。

  十、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统计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第一专题(严以修身,坚定理想信念)和第二专题(严以律己,严守党的纪律)的学习研讨活动,确保学习质量。按照《省直机关开展创建和评定星级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作好我局的创建和评定星级党组织活动。以“严以用权,为民务实创业”为重点,强化廉政勤政监督检查,加强纪律监督。强化“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严以律己,严守党的纪律”为重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全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采编:朱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