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省委:完善我省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31.01.2015  12:49

  黑龙江省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省份,共有53个少数民族,近200万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5.26%。为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民进省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案。

  民进省委指出,我省共有53个少数民族。其中,世居我省的有满、朝鲜、蒙古、回、达斡尔、锡伯、赫哲、鄂伦春、鄂温克、柯尔克孜和俄罗斯等11个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灿烂独特又丰富多样的文化形式、积淀深厚、特色鲜明,成为我省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龙江文化的根和魂。繁荣我省文化,打造龙江文化品牌,有必要立足于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做好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民进省委建议,我省要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包括完善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明确分工责任,避免工作无序。拓展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模式,创新保护传承的手段与方法。加强文化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对文化土壤的培育,不局限于对文化遗产进行博物馆式的保护,还可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核心,认真调研合理规划,为非遗的活态存续提供文化生态环境,如语言环境、大众文体活动、民间传统节庆等。

  同时,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促进龙江文化产业发展,由相关部门牵头协调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与保护单位、从事传统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文化企业三方合作。相关管理机构在制度建设上发挥指导、设计与管理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平台环境。(作者:邓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