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年底前完成审批权清理规范 将建收费清单

05.05.2016  08:51

   我省年底前完成中介组织等审批权清理规范 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生活报5月5日讯 4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意见提出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协会、事业单位等实质性审批权,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意见提出,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实施定期检验,取消的要落实到位。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行政机关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取消。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清单之外不许收费。哈尔滨新区要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上一个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深入推进“四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只需要填写一份登记申请表格,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登记、审查共同登记事项,质监、国税、地税、人社部门不再重复审查。自收到企业登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全省试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积极探索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适时推进“证照分离”。

  政府及其部门涉企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凡国家和省里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各类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等活动一律不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