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开展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机构调整情况调研

08.09.2017  16: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了解贯彻落实黑编办〔2017〕28号文件情况,做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督查准备,2017年9月4日至6日,省民委(宗教局)组织开展了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机构调整情况调研。由省民委副主任张凯丰带队,先后赴双鸭山市、鹤岗市,采取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调研。

张凯丰副主任在调研中强调: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省委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机构调整是落实中央、省委精神的重要举措,只能加强不能减弱,无论怎样调整,都是县(市)、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谁管都要接得住,出了问题都要追究责任。应该进一步明确县(市)、区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认真研究解决民族宗教机构调整、机制建设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机构正常运行,确保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