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委(宗教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

09.06.2015  16:3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黑发〔2015〕8号)的精神,黑龙江省民委(宗教局)下发通知,对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出四点要求,要求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以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立和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文明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科学管用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有力的整改落实机制和纪律严明的监督问责机制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巩固和扩大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果,达到干部思想更加解放、宗旨意识更加牢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的目的。

  一是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为动力优化发展环境,铲除影响发展环境的计划经济体制残余和僵化保守的观念,让部门工作服务和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要克服优化发展环境“与自无关”的错误思想,树立优化发展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主动地参与到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来,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办好部门网站,强化对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完善信息条目、在线交流等互动功能建设,提高服务公众能力和信息综合利用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本部门行政权力精减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处(科)室之间的联系沟通,优化工作流程,限定办理时限,促进民族宗教工作提速提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要建立完善群众投诉机制和受理渠道,省民委(宗教局)将在委(局)网站上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健全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确保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要建立完善考核督查机制,通过集中检查、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和群众举报等形式,实现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目标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和制度化,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推进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监督检查、问题调查处理等事项,及时处理相关投诉的受理、办理和调查处理,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

  四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省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党组要研究制定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举措,切实解决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组织安排督查督办推动工作作风转变。要健全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要求既在其位,必谋其政,学会干干净净为民办事。在省民委(宗教局)机关组织开展“联县包乡驻村入户”活动,深入基层联系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全面锻炼委(局)机关干部;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力争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作风扎实深入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采编:房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