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实施方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7.10.2016  18:38

  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日前制定出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黑龙江省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据了解,此次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对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设施进行完善和补缺,个别尚未建成的综合文化站要进行集中建设,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功能布局,逐步建成以图书阅览室、技能技艺培训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和综合服务窗口于一体的“四室一窗口”服务站;健全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逐步达到“十有”标准,即有文化活动室、文体活动广场、阅读书屋、电子阅览室、科普电子屏、宣传栏、文化体育器材、灯光音响、文化管理员、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加强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各类村公共文化资源,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力争达到“十个一”标准,即一个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一个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广场、一座乡村小舞台、一个农家书屋、一个广播室、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体育器材、一套灯光音响、一名文化管理员、一支文体活动团队。

  同时,服务内容包括着力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等方面设置具体服务项目;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等项目,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积极组织群众文体活动;支持群众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等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并配合做好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记者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