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检察机关运用“3+3”实训模式提升庭审论辩能力

29.06.2018  11:50
  “通过两天亮点纷呈的实训,进一步强化了庭审论辩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庭审论辩的能力。”6月7日至8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培训班在省检察官学院哈尔滨分院举办,参加完公诉业务实训的干警满满获得感地说。   为有效应对庭审实质化,哈尔滨市院公诉处将本次培训的重头戏放在了庭审辩论的实训环节,在承继去年“三自”即“自编、自导、自演”情景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每院参与”、“随机对抗”、“综合讲评”的培训设计,实现“3+3”实训模式,针对真实案例开展多场次法庭论辩,进一步增强实训的参与面和庭审辩论的对抗性、实战性。     扩大实训参与面   本次公诉业务实训确定以各基层院全部参与作为总基调,将过去以大部分基层院观摩转为全员参与,让各基层院都有机会在实训中得到锻炼。整个实训过程中,哈尔滨市共有8个基层院直接参与庭审对抗,所有基层院全部参加综合评议并发言。    提高实训对抗性
  在实训环节,该院选取了公诉处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例开展4场庭审论辩,增强实战性,指定道里、道外、南岗、香坊4个大区院作为庭审论辩的一方,由参与论辩的8个基层院随机配对组成4组控辩对手,进行4场论辩赛,随机抽取人员进行现场评议,对手抗辩、分组比拼、全面评议环环相扣,贯穿精彩对抗,促进互动提高。    重视实训评议环节
  与以往观摩评议不同,本次评议注重针对性,要求评议人员结合实训案例对每一场论辩赛以及各方的优缺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防止范化、一般化,或只提优点、不提缺点的点评,通过评议发现问题、发现不足落到实处。    强化实训指导力度
  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由哈尔滨市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刘永利作《侵财类无罪案件分析》的专题讲座,选取4件侵财类无罪案件,通过围绕起诉指控事实、证据等存在的问题,大家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讲解。公诉处指导组办案人程富菊结合办案经验和实训中的问题,对如何规范发表公诉意见、答辩意见提出指导意见,为全市公诉干警提高庭审辩论能力提供了具体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