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法院提高“终本”案件实际执结率 为当事人交上满意执行答卷

17.03.2018  05:23

    为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逊克县人民法院在努力提高首执案件结案率的同时,也不断加强对终本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做到案件可以“终结”,为当事人交上满意的执行答卷。

    逊克县某农机公司申请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6月9日立案,申请标的共计17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已经60多岁,执行干警多次进向其解释说明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并将其账户内8万余元存款进行强制扣划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后,查明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将该情况告知申请人,向其释明权利义务后,依法将本案终结执行程序。

    案件被终结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按规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在这期间执行人员与李某某的儿子(案外人)多次进行沟通,说明其父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重性,李某某的儿子于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从哈尔滨返回逊克县,执行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于其取得联系,并与其一同到申请人农机公司处,经过4个小时的执行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逊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始终保持着不忘初心的为民情怀,抓铁有痕的实干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新时代,开启执行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