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审监二庭再审结案当庭宣判率超10%

28.12.2016  16:35


    为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精神,省法院审监二庭以在更高层次上追求“公正与效率”为己任,围绕“质量、效率、效果”的工作要求,从庭前、庭中、庭后三个方面妥善安排,将提高再审案件当庭宣判率作为提升司法公信的一项重要举措稳步推进落实。全年共当庭宣判案件18件,占再审结案比例超10%,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强化庭前准备,提高庭审效率。主审法官庭前认真阅看卷宗及有关材料,围绕当事人再审请求、检察机关抗诉意见,聚焦整合争点,合议庭进行庭前合议,确定庭审方案,落实法警值庭,确保庭审顺畅有序。二是发挥庭审功能,推进庭审实质化。注重发挥合议庭整体合力,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及辩论。对于经庭审确定无争议的事实,及时进行概括,通过“聚焦”,逐步缩小焦点范围。对当事人就事实主张、证据举示及观点依据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形成裁判意见,规范宣判。三是注重判后总结,增强内生动力。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及时总结庭审经验,注重从案件中挖掘和提炼调研指导素材,有效促进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升,推动再审成果的延伸应用。

    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进当庭宣判,保障了再审程序依法纠错功能的发挥,有效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公开,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使“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了实处,为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